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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提司法覆核 阻政府中環割地建軍用碼頭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助理、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今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特區政府將中環新海旁一部份轉交解放軍作軍用碼頭。他指當初填海是開放予公眾使用,後來才遭揭發將興建軍事碼頭,與原有目的有「根本性矛盾」。他入稟的理據為政府一系列的程序失當及對公眾利益造成重大傷害。岑敖暉指日後該地如轉交解放軍,將會以《駐軍法》管理,即便開放予公眾使用,自由度亦會受到很大的限制。

岑敖暉期望除能捍衛150米「政府承諾予公眾使用」的海濱外,亦希望表明政府不能為了向北京送禮而無視香港法律。

他將會申請法援,認為除非「政治介入」否則被拒機會不大。

政府2013年向城規會申請,將中環新海濱150米範圍改劃為軍事用途,城規會收到逾2萬份公眾反對意見,但仍通過改劃。「創建香港」提出司法覆核,但最終敗訴,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批准後於今年2月正式刊憲。

保安局本月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正式提出將該用地列為「禁區」及「海上保護區」並轉交解放軍,根據《駐軍法》管理,民主派斥為另一宗「割地」

【佔中九子案】休庭期間疑遭便衣警跟蹤 陳淑莊:我們被定罪但非走犯

(獨媒特約報導)佔中九子昨日被法庭裁定罪成,法官陳仲衡今早聽取被告陳情後,押後至4月24日判刑,九名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之一、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散庭後表示,上午休庭一小時期間,懷疑有便衣警員跟蹤她及其親友。陳指,發現有不知名人士跟蹤自己後,刻意上前經過,但對方沒有與她握手或打氣,故相信對方不是支持者;隨後她見到該人與三名一直守候在法院外的人士聊天,陳指有理由懷疑那人是便衣警員。

陳認為事件非常嚴重,法庭已批准被告保釋,「我們雖然被定罪,但我們不是走犯」,「係咪要跟到我返屋企?係咪要跟到我返立法會?係咪要跟晒我全家?香港係咪變到咁?」陳強調他們光明正大,警方亳無理由要跟蹤他們,不但侮辱她,亦令到場支持的家人及朋友感到壓力,直斥是「無理由、無根據、好無恥」,絕不能接受。她指不希望事件再發生,亦不希望發生在其他被告或任何香港人身上。

【佔中九子案】押後至4月24日判刑 所有被告獲准保釋

(獨媒特約報導)法庭昨日(4月9日)就2014年雨傘運動的公眾妨擾案頒下裁決,各被告至少有一項罪名成立。法官陳仲衡聽取被告陳情後,批准索取張秀賢的感化令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4月24日判刑,期間九名被告獲准保釋。

控方:案涉大量證據 否認拖延

早上所有被告完成陳情後,控方代表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回應指,由拘捕到開審之間耗時兩年多,是因為案件涉及超過200份證人陳述、大量錄影片段等,並不是故意拖延檢控。

法官陳仲衡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僅批准索取張秀賢的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由於索取報告需時14天,陳官押後案件至4月24日上午10時判刑,候判期間批准所有被告保釋外出。

記者:黎彩燕、麥馬高
攝影:周頌謙

【佔中九子案】陳淑莊:能為香港努力 今生無怨無悔 只有無限感激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中)

(獨媒特約報導)昨日法庭就2014年雨傘運動的公眾妨擾案頒下裁決,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代表她的資深大律師希望法庭考慮判以緩刑或社會服務令,最後代她讀出陳情:「我得到的,受用一生;我付出的,微不足道。今生無怨無悔,只有無限感激。」

陳淑莊:今生無怨無悔 只有無限感激

代表第四被告陳淑莊的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希望法庭考慮判以緩刑,以及為她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王指,普通法缺乏有關「煽惑」的案例,此案中的「煽惑」跟殺人案中的「煽惑」不同,因此法庭量刑時需考慮的是佔領歷時多久。是次佔領運動歷時70多天,得到大量傳媒曝光,王認為,法庭不能排除市民是因為看到有關新聞而前往現場參與此爭取普選的運動。

王正宇指,其中一項重要的因素是,示威現場缺乏群眾管理,但是他認為此案被告並不需要為此負上責任。他又指,佔領於2014年發生,被告於2017年3月被預約拘捕,案件至去年11月才正式開審,案發與裁決之間相隔超過4年半,希望法庭考慮她經歷了漫長的司法程序。

【佔中九子案】法院旁聽安排混亂 「家屬帶位員」王惠芬自發民間派籌

(獨媒特約報導)佔中九子案的裁決引來大批公眾關注,昨日在法庭一度引起混亂。參與審訊旁聽、前香港融樂會總幹事王惠芬化身「家屬帶位員」,希望確保被告的家屬能夠進入庭內旁聽。她今早清晨將五時許便到達法院大樓外,並安排自發民間派籌。

昨日早上七時,法院外已有超過30名公眾人士及記者排隊等候。法院保安沒有在大樓外為排隊的公眾安排登記派籌,以致早上八時法院一開閘,逾百名公眾「狂奔」進入大樓,並爭相乘搭升降機。一些早早於六時排隊的市民(主要是老人家),因行動不及部份後來「打尖」的市民,未能獲得在法庭外派發的公眾籌,惹起不滿。昨日在輪候旁聽席位置時便引起爭拗,有「黃絲」更險些兒在法庭外的延伸,即在庭外的公眾席大打出手。

王惠芬昨日六時許便從將軍澳坐的士來到西九龍法院大樓,但只能排在較後的位置,「好彩朋友多,大家肯幫拖,最後可以令到九子家屬入到法院旁聽。」她今早決定四點起床,五點十五分便到達法院。

有見及此,王惠芬昨日遂和律師文浩正及多名記者,向司法機構反映意見,希望對方能改善秩序及派籌問題,但反遭惡言相向。她表示多名保安主管均推卸責任,而且態度惡劣,更對她稱「邊個叫你排?下面啲保安唔關我哋事。」王惠芬遂決定今早推出「地下秩序」,由民間自發登記及派籌。

葉寶琳羅湖岀獄 即赴西九法院旁聽

(獨媒特約報導)佔中九子案件今早裁決,九人罪名成立,法庭在下午開庭處理各人求情。早前因為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而入獄的葉寶琳甫出獄便前來旁聽。她今早九點多出獄後,回家洗澡後便來到西九龍法院旁聽。葉寶琳對獨媒表示「參與過雨傘運動,來旁聽是應有之義。」

2014年6月的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撥款示威中,葉寶琳、黃根源、周諾恆及東北村民張貴財被裁定違反立法會行政指令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囚兩至三周及罰款1,000元。

四人申請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早前拒絕批出上訴許可,葉寶琳在上月底入獄,今日正式出獄。她對記者表示,入獄後的生活進入了「要撐住」的狀態,例如盡力保持身心健康,和囚友和諧,「但又要明白為何和其他人不同」。

今次是葉寶琳首次入獄,她表示,政治犯在獄中是孤獨的,例如會不知道時間、及下一步要做的事情,但又要事事服從懲教署職員的指令。「嗯,有點像是忽得妹。」

「我會講,入獄體驗到政治犯內心的張力,要進入囚犯的生活,說易不易,說難又不難。但政治犯需要尊嚴,要有紀律,例如要堅持留意時事。」

【佔中九子案】戴耀廷、陳健民不求情 只望法庭勿判75歲朱耀明入獄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的雨傘運動,「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另外6名參與者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法官陳仲衡今頒布判決書,每名被告至少有一項罪名成立。

戴耀廷、陳健民不求情 只要求法庭不判朱耀明監禁

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發起和平示威,並不是基於貪念、慾望或憤怒,他們秉持和平非暴力原則,並沒有為了個人利益。

其中戴耀廷和陳健民希望法庭不要考慮他的個人背景,亦不需考慮刑罰對於他個人的影響,因此不會向法庭呈交任何求情信。

戴耀廷及陳健民均希望,法庭考慮朱耀明的健康狀況,不要判處禁閉式的刑罰。南非的社運人士、教授撰寫求情信,讚揚朱耀明是真誠的基督教教徒及熱心人權事務。

在陳官的批准下,朱耀明以廣東話在犯人欄內陳情,表達無悔、無怨、無遺憾,期間旁聽席傳來嗚咽聲。他陳情結束後,獲庭內人士拍掌鼓勵。

辯方:邵家臻健康狀況不佳 望法庭考慮社會服務令

【佔中九子案】朱耀明陳情 旁聽者泣不成聲

(獨媒特約報導)佔中九子案今早宣布裁決,案中第三被告、75歲的朱耀明被判「串謀犯公眾妨擾」罪成。他下午在犯人欄中親自求情,重申「民主必須多走一步」。他更代表另外八人,表示不後悔、沒有遺憾和憤怒,及不會放棄;期間多名旁聽席上的人感動落淚。

資深大律師麥高義向法官陳仲衡申請,讓第三被告、牧師朱耀明用廣東話親自作求情,獲陳官批准。

童年親歷土改 與祖母相依為命

犯人欄內的朱耀明表示,今日「待代罪之身」去作求情,看似荒謬,他的人生經歷過死蔭幽谷,想不到受眾最多的講道,竟是如今在此犯人欄內。在荒謬的世代、專權的社會,他願意做效忠者,照亮昏暗的世道。

朱耀明童年時經歷內地的土地改革運動,目睹平民被批鬥,與祖母相依為命。記得祖母離世時,他守在遺體旁足足三日三夜。幸祖母在生前已喚其鄉里把朱耀明送回香港。

來港生活頓失生存意義 巧遇基督亮光

朱耀明來到香港後,在洋服店做學徒。他感覺學不到任何東西,不甘只做洗衣和煮飯,便毅然出走,露宿街頭,曾以報紙當作棉被睡在街頭,一度頓感生存沒有意義,「生似係個人的苦路,死係唯一的解脫。」

【佔中九子案】判詞:公民抗命非抗辯理由  「佔中三子」毫無疑點地犯罪

(獨媒特約報導)2014年的雨傘運動,「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及另外6名參與者被控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法官陳仲衡今頒布共278頁的判詞,其中就「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名,陳官裁定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均毫無疑點地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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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資料圖片)

佔中九子罪成 暫准保釋下午或需即時還押

(獨媒特約報導)佔中九子案件今早裁決,九人罪名成立,獲准保釋等候判刑,法庭押後至下午兩點半再開庭,聽取各人的求情。

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朱耀明及陳健民被控「串謀犯公眾妨擾」,三人均罪成。控罪指他們由2013年3月27日發起「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開始,串謀非法阻塞金鐘一帶道路及馬路。至2014年12月2日佔領運動接近尾聲,三人到警署自首,才結束犯罪行為。

此外,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分別被加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只有前二人罪成,朱耀明則脱罪,而三人的「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同樣不成立。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及前學聯常務秘書鍾耀華則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名成立。控罪指他們在2014年9月27日至28日期間,在金鐘添美道呼籲群眾帶同食物及其他物資前往現場支援,聲言要「迫爆金鐘」。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則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項罪名均成立。控罪指黃在2014年9月28日於灣仔分域碼頭街煽惑在場市民參與阻塞道路及馬路。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李永達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控罪指他在2014年9月28日在夏懿道及添美道交界呼籲群眾在堵塞8條行車線並在馬路上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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