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籠裏出生的鳥認為 飛翔是一種病](/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文:扉覓
生活過在澳洲的人,看到「連儂牆」畫花女童判入女童院三周時,你有什麼感受?
同一件事,換到南半球的土地上,這會被視為侮辱街頭藝人,剝削行為藝術及自由。為何同一個世界,卻有這樣大既分別?分別就在於,一個重視民意的政府對社區日常生活的抱有基本尊重。
倘若你說,「偽民主的和真正民主的政治體系的分別就不過是差一個普選,民生根本不見得特別好」,的話…
我會說,至少我在悉尼看到的「連儂牆」瘋狂地擴張版圖時,沒有一個澳洲警察會以任何惡意目光投放在我們身上。因為他們重視任何市民的意願。這些九月二十九曰的那些時刻有八百個在澳洲的香港人見證著,他們都懷著同一個信念,幹著同一樣的事,誰又被警方動過半條毛髮?
大概是政府白色恐怖的手段早已為香港學生植入抗體,讓他她他都變得無堅不摧。每當有香港人為了民主受害,定必有人挺身而出譴責政府。「保護下一代,我們責無旁貸」—這些話早已聽得煩厭,也懶得再說,然而我們至今發出的聲音什麼時候被聆聽過?哪怕是那麼一次,都沒有。
澳洲人鼓勵我們,會要我們努力,是因為他們當今擁有成熟的民主政制和民主選舉。馬來西亞人會嘲諷地叫你「看著辦」,是因為他們還在背著金錢的包伏學習民主和道德。內地人作聲不了,因為搜狗搜索引擎所提供的資訊從來都不能為他們提供了解民主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