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日之間,可以發生很多事,而我這兩日則只做一件事:在地上寫下「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八個大字。兩天的苦旅,時事不斷變化,但我們所珍重的,是堅定不移,是內修。「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從來是抽象的理想,政制改革涉及的又是年青人最怕的文字。在這兩天的經驗,我卻把情感連結上,把自己放進了我城廿二年來的爭取中。
蒙眼,令我們失卻一半視力,但又讓我們免於分心。眼看不見,但心看得見,耳聽得見。蒙了眼仍能走路,仍能寫字,但一筆一劃都份外留神。
赤足,很痛。走過尖銳的石屎路,腳面、腳背都磨損了。我感受到土地,從未如此用肌膚親吻我城的土地,從未如此感受城市的心跳。很愛很愛這地方,即使它令我痛。身體的痛楚是不可或缺的:粉筆斷掉,手指會擦到地面,留下一道血痕。跪下寫字,危襟正坐。把身體的重要壓在小腿上,痛得很,有時身體會不住抖震,連坐直也很困難。但在這過程中,又時刻被提醒,這是我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