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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特約報導)今日(6月6日)為內地工運領袖李旺陽「被自殺」七周年,社民連一行約20人下午遊行至中聯辦抗議,他們在默哀一分鐘,要求徹查李旺陽「被自殺」的真相及反對打壓工運。
示威者一行約20人由西區警署遊行至中聯辦,沿途高呼「毋忘六四大屠殺,毋忘李旺陽被自殺」及「人民不會忘記,屠夫政權可恥」 口號。部分遊行人士身穿印有李旺陽肖像「We Miss You」的服飾,手持「毋忘李旺陽,追求被自殺,反對打壓工運」標語。
李旺陽於八九民運中組織工人參與運動及聲援學生,被中共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監13年。2001年,李旺陽再被判處顛覆國家政權罪,監禁10年,累積年期足足22年。他多年被囚禁在「棺材倉」中,受盡虐待,身高由約1.8米縮短至1.73米,出獄時左眼失明、雙耳接近失聰。
2012年,李旺陽接受有線電視訪問,講述八九民運,表示:「就是砍頭,也不回頭」。訪問於6月2日播出,四日後李旺陽被發現離奇死亡,頸部纏繞著白繩,雙腳半曲著地,伏屍窗前。中共稱李旺陽死於自殺,卻阻止其親友認屍,更急忙於3天後火化屍體,香港當時有數萬人遊行至中聯辦抗議。
(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日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三文治,擊中梁身後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原審裁定吳文遠普通襲擊罪成並判囚3周,其後吳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律政司不服上訴結果,向高等法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惟法官邱智立今駁回其申請。
原訟庭今年3月頒下的判決書指,法庭不能夠肯定吳文遠擲出的三文治會擊中梁振英身後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或劉是否憂慮會遭受即時的武力侵犯,因此裁定吳文遠上訴得直,撤銷定罪。不過律政司指,無論在原審還是上訴階段,控辯雙方均未曾討論此議題,因此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原訟法庭法官邱智立日今宣佈駁回律政司的上訴申請,判詞指,案件根本不涉及法庭沒有給予機會就有關爭議議題提出論據,只是律政司不選擇這樣做。邱官又重申,律政司選擇不控告吳文遠襲擊梁振英,而選擇依賴「惡意轉移」去控告吳襲擊劉泳鈞,律政司便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所有控罪元素。
邱官指,律政司所指稱的未討論觀點,是證明吳文遠有罪的必要元素,並非「新事項」,而原訟法庭裁定吳文遠上訴得直,並沒有考慮任何新的證據或爭論點,而是基於律政司證據不足。
(獨媒特約報導)民陣預料本周日(6月9日)舉行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將有非常多市民參與。被問到當日行動會否升級,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言之尚早」,認為現階段最重要是「人數的升級」,呼籲最多的人上街,在立法會6月12日恢復二讀修訂草案前展示市民「反送中」的意願。
遊行將於6月9日下午3時在維園起步,民陣呼籲參加者穿白色衣服。民陣原本計劃於銅鑼灣東角道起步,但警方指東角道只能容納3千人,要求改於維園草地。岑子杰指,警方當時稱維園草地可容納3萬人,但昨日六四晚會參加者坐滿維園六個足球場及草地,警方卻指只有3.7萬人,他不明白「用草地同用東角道有咩分別」,但民陣為了盡快開始宣傳,決定放棄上訴。
黎小姐和兒子
(獨媒特約報導)參與六四晚會多年的黎小姐,今日帶同兒子出席晚會。她指自己大學時期開始參與晚會,回顧這三十年,她感嘆暴政至今依然存在,但亦因為如此,人民應堅持繼續爭取民主。
六四發生時,黎小姐正就讀小學。她從電視目擊事情發生,當時她覺得「好恐怖、(政權)好野蠻,好難想像有屠城發生」。到大學時期,她對六四有更深入了解,認為「知道真相嘅人有責任企出嚟」,於是參與六四晚會。適逢三十周年,她形容「件事從來未完過、打壓仍然存在」,正因為這樣,她堅持每年出席晚會,並將歷史記憶傳承給下一代。
黎小姐由兩年前開始,向八歲的兒子講述六四事件。她透過不同社交媒體的相集及影片,讓兒子對事件有基本認知。她最想兒子明白,曾經有很多年輕人因爭取民主而犧牲,更重要的是政權至今仍不願意承認過錯,「如果唔承認歷史,歷史只會返轉頭」。她表示,兒子現時對六四事件只是一知半解,但起碼知道「政權做錯事、用軍隊鎮壓人民」。
三十年過去,黎小姐認為「暴政依然存在」,但人民應繼續堅持爭取民主。她亦指6月9日會帶同兒子一起參與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
(左起)馬同學、陳同學
(獨媒特約報導)六四事件三十周年,支聯會今晚一如以往在維園舉行悼念晚會。三十年過去,時間有否使人遺忘事件?歷史記憶又有否傳承至年輕一代?
在晚會前夕,兩名16歲、就讀香港真光中學的中二學生在維園內參觀。
馬同學表示,初中中史科的課本很少提及「六四」,老師亦沒有詳細講述六四事件的始末,了解六四事件源自於家人的教導。
馬同學又表示,因為早前在網上觀看了六四的片段,便決定來晚會現場「看一下」。她認為,當年的學生是為中國爭取民主,參與運動的人是正確的,死難者被政權武力鎮壓,非常無辜。她指因為考試的關係,未能親眼目睹一片燭光的畫面,感到可惜。
陳同學的家人則較少提及六四,「成日話政治過份複雜,學生難以理解,但我覺得六四事件是要知道的。」
陳同學和馬同學均表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馬同學認為中國的「法治」一直只有退步,並且沒有任何公平審訊可言。她質疑修訂通過後,港人將被移送到內地接受審訊,不但破壞一國兩制,更會嚴重損害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核心價值。陳同學因家人反對,不能出席6月9日的反《逃犯條例》修訂大遊行,表示感到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