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式苛政是怎樣煉成的?](/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苛政猛於虎」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孔子路過泰山,見有婦人在墳前為亡夫亡兒號哭,因而告誡學生,暴政比老虎還可怕。想不到「苛政猛於虎」竟然在二千五百年後出現香港版,只不過因為披了一層現代文明的外衣,直至市民忽然發現電視台無得揀,創意工業被扼殺,才驚覺苛政已經殺到埋身。
苛政的本質是任意權力 (arbitrary power) ,即按照最高長官自訂的準則行事,毋須經過民意授權的機關同意。即使立法會由功能組別掌握否決權,也勉強有點民意基礎。但特區政府很多行政決定毋須經立法會審批,特別在廣播發牌、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幾方面,都是滋生苛政的溫床。
其實行政長官倒行逆施的行政決定又豈止拒發電視牌照,從較早的數碼港批地和賤賣紅灣半島事件,到仍在發酵的解放軍碼頭規劃:政府將市民苦候十年的中環新海濱忽然改劃作軍事用地,便明白這些決策離不開特首的任意權力。
王維基問對了:「到底法律大、政策大、還是特首最大?」可惜現實既畸形亦殘酷:凡須行政决定的事項,特首最大。政策固然由特首制定,法律也只能確保程序公義,但程序公義阻止不了特首自以為是的決定,這就是香港。
王維基期望以司法覆核彰顯公義,未知是太浪漫還是太衝動。即使政府在程序操作上一時不慎讓香港電視勝訴,法院頂多是發還政府重新審議,屆時梁振英跟足程序改變遊戲規則,便可以替拒絕發牌的決定多披上一層法治外衣,這是他爭取的目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