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香港電視網絡去年就免費電視牌照的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判港視勝訴。法官區慶祥頒下判詞,指行政會議違反既定的相關政策,未有考慮港視的合理期望,所以判港視勝訴。法庭推翻行政會議的決定,要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按法庭的演繹,重新考慮港視的免費電視牌照申請。
港視去年1月提出司法覆核,直指行政長官梁振英自行訂立審議和考慮標準,直接令港視失去免費電視牌照,而且亦沒有給予港視機會作進一步的相關陳述。港視認為屬於行政失當,要求推翻相關決定。港視又指當局政策由最初的「發牌無上限」,突然變為「循序漸進」地引入更多競爭,做法不合理。
當局於2013年10月15日宣佈香港電視網絡不獲發免費電視牌照,當時引起各界質疑,最終引發12萬人遊行及包圍政府總部。由於當時香港電視已經投資9億元進行製作,又於2013年與無綫電視並同參與香港國際影視展,獲得業界好評,故不獲發牌被外界質疑是「涉政治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