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嶺南大學學生會屬下的編委會表示,因應校方要求,將不再使用「嶺大編委」四字作為簡稱。編委會引述嶺大稱,收到大量投訴指「嶺大編委」的簡稱會引人誤會該會是校方「官方組織」,要求更改為「嶺大學生會編委會」或者其他不令人誤會的稱呼。
對於校方在開學後始正式提出要求,編委會成員Angel向《獨媒》稱感到「少少愕然」,感覺校方「想快少少(同編委會)撇清關係」。她又表示,已花費約七千元印製有「嶺大編委」字樣的T-shirt、布袋及宣傳單張,現需重新設計和印製。
嶺大回覆《獨媒》時表示,為了令學生及公眾更清楚「嶺南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乃「嶺南大學學生會」轄下組織,而非「嶺南大學」校方部門,因此,大學要求該組織加入「學生會」字眼,以資識別,避免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