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1日西灣河遭警員開槍射傷的男學生「熊仔餅」周柏均,以及中學同學胡子鍵被指企圖搶警槍,經審訊被裁定企圖搶劫、阻差辦公及在合法羈押下逃脫罪成,各被判囚6年。二人早前不服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其後周放棄上訴,至於胡就「企圖搶劫」罪的定罪及刑罰上訴均遭駁回。上訴庭昨(7日)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的分析合乎邏輯情理,整體證據所顯示胡的搶奪意圖甚為清晰。上訴庭指,胡在審訊時選擇不作供,故沒有證據支持他當時是否只是想「推開」警槍。而原審法官亦表明,假如胡害怕警槍會危害其安全,可選擇離開。
案件由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潘敏琦及彭寶琴審理。於原審時,胡子鍵被法官謝沈智慧裁定企圖搶劫及阻差辦公罪成,胡就企圖搶劫罪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
上訴方指法官無足夠事實基礎推論企圖搶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