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網民發起抗議 LV 活動
最近一個名牌對付註冊商標侵權的執法行為弄至滿城風雨,造成另一件公關大災難。我現在就嘗試解釋一下,這些商標執法如何運作,讓大家理解為甚麼外國名牌公司好像胡亂向誠實小商販開刀罰錢。
名牌有價,所以名牌主人是會極力維護名牌的商譽,而滿街假貨,是名牌主人最大的惡夢。雖然有說買假貨的消費者並非名牌主人的顧客對像,因此名牌主人其實並無損失云云。不過從法律觀點,消費者在不知情下購入假貨,消費者和名牌主人皆有損失,因此製造及售賣假貨是違反公眾利益的行為,一向以來皆是刑事罪行,香港海關可以執法。
既然香港海關可以執法,那為甚麼名牌主人要委托律師代辦?
有關商標及假貨的執法,海關並不主動,而是依靠商標主人的舉報。海關審核過資料後,認為証據充份,方會行動,捉拿並檢控侵權者。這個向海關舉報的機制,缺點就是商標主人會失去主動權。海關執法是刑事檢控,法律程序需時,雖然商標主人可以在任何時候向被告再作民事追究,可是被告不會在刑事法庭未作裁決之前與商標主人商討和解,對商標主人來說可能是費時失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