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10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131日審訊,黎智英第39日作供,控方就《蘋果日報》盤問黎。訊息紀錄顯示7.1佔領立法會事件之後,黎籲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黎早前供稱只是「提議」而非編採指示,今則改稱屬於編採指示。另外,2019年4月黎在「反送中」遊行期間受訪稱,若果《引渡條例》修訂通過的話「傳媒冇得做」,控方質疑修例與傳媒生意和新聞自由無關。黎則重申,如果傳媒報導中國內地新聞會被視為「揭露國家機密」;又如果傳媒批評政府會被視為「顛覆國家安全」,這便會與傳媒非常有關係。控方指出,黎意圖藉言論引起市民憎恨政府。黎則回應:「一派胡言。(Totally rubbish.)」
控方指黎曾轉發IPAC帖文 質疑黎聲稱不知道是為了撇清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