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社工陳虹秀被指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暴動現場開咪呼籲警員保持冷靜,以及驅散期間不要開槍,被控暴動罪。她於4年前受審,獲已離港的法官沈小民裁定表證不成立,無罪釋放。惟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虹秀不認罪,案件今(9日)續審。辯方指陳選擇不作供,另呈上5名品格證人的信件,包括香港基督教服務處前總幹事孫勵生、社總現任會長張志偉、香港學生輔助會前行政總裁關健城、「無國界社工」前服務總監曹秋雯,以及資深輔導員容曾莘薇博士。暫委法官鍾明新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五(13日),予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並定於3月11日裁決。本周五亦會處理同案3名認罪被告的提訊,他們的判刑預計於4月進行。
註冊社工陳虹秀(43歲),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吳宗鑾及陳曉妍代表。控方為外聘大律師葉志康。陳虹秀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