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社工陳虹秀被指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暴動現場開咪呼籲警員保持冷靜,以及驅散期間不要開槍,被控暴動罪。她於4年前獲裁定罪名不成立,惟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陳虹秀不認罪,案件今(5日)續審。案發時為「速龍」的警長6798林上嵐供稱,推進期間聽到從擴音器發出的女聲表示「保持你克制」,見陳虹秀在前方持咪說話。相隔20分鐘後,林再次聽到陳說話,於是上前捉住陳的手,打算拘捕她,期間有人靠近想拉走陳,最後他命令陳「踎低」。在辯方盤問下,林表示陳起初有少許反抗,其後尚算合作,但他稱聽不到有人說「佢係社工」。
註冊社工陳虹秀(43歲),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吳宗鑾及陳曉妍代表。控方為外聘大律師葉志康。
速龍警供稱有女聲說「保持你克制」見陳虹秀持咪說話
控方傳召第五名證人,負責拘捕陳虹秀的警長6798林上嵐。林現時駐守機場特警,案發時駐守反恐特勤第二隊,當晚為俗稱「速龍」的特別戰術小隊成員,與應變大隊在力寶中心候命,協助處理暴力示威行動。林供稱,他在晚上7時45分沿軒尼詩道往東推進,期間清理大型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