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都在談論陳光誠和何培蓉,我想起劉山青。
1980年,內地民運人士王希哲被判刑十四年,三十歲未到的港人劉山青到廣州救助王希哲的妻子,結果被公安拘捕,並控以「反革命罪」,判有期徒刑十年,1991年12月底才獲釋回港。
我一直很想知道,他在這十年浩劫裡,如何克服絕望。在如此極端惡劣情況下的體驗,對其他人來說是非常寶貴的。
恰巧昨天,在職工盟發起的五一遊行遇見他,便上前詢問。怎知他說:「當時,我把每一天看成是一個routine (常規),每天就是讀書、運動、進食、勞動和睡眠,由於有規律的生活,才不會精神錯亂,才能熬得過去。」
但是,在這樣的全控機構的陰暗囚室內,每天過著一模一樣的僵規生活,他怎樣保持希望?怎樣培養生存之勇氣?如何不會失掉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