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內地人竟然未經申請,在迫滿遊客的大三巴牌坊豎起大型內地樓盤廣告板,免費大賣廣告,「偷雞」進行商業宣傳活動,大殺風景之餘,做法亦令不少市民和遊客側目。文化局回覆《論盡》查詢時表示,有關宣傳活動未有向該局和民署提出申請,廣告板嚴重影響世遺景觀,阻礙公眾參觀通道,接獲市民舉報後,經多次勸喻該公司個幾鐘後才肯撤走展板。
有文化界人士批評,文化遺產淪為「生財工具」,加上聚龍舊社的老土地公失竊案,反映澳門申遺成功多年,但政府和公眾的保護意識仍然相當薄弱,本地人都未有足夠重視,外地人更不會尊重當地的歷史文化。無論是執法部門還是市民,只要看到這種破壞世遺景觀的情況,都應該馬上勸阻及舉報。
他指出,無論是今次事件,還是近日聚龍舊社的老土地公離奇失竊案,都反映政府及市民對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仍然處於低水平,大家都認為文化遺產只是供人拍照的生財工具,有錢賺的、沒有嚴重破壞就算是「保護」,沒錢賺的即使失竊了亦覺得不痛不癢。少有思考文化遺產的意義,體現出一個地方的功利短視,對自我文化歷史的認同感相當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