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現時有15個國家與香港簽署移交判刑人士的協定,可將囚犯引渡至協定國繼續服刑。一名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囚27年的墨西哥女毒販要求引渡往墨西哥服刑,不過由於墨西哥並非協定國之一,保安局遂以「個別個案」形式考慮,並指她若引渡成功,有機會申請提早獲釋,服刑年期大減至8年,獲釋後甚至毋須戴電子設備接受監控。保安局最終拒絕女毒販的申請,她不服並提出司法覆核。
高院法官高浩文今頒下判詞,駁回女毒販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判詞提及律政司指出,法庭不應介入保安局的決定,又指移交涉及外交事務,以及香港在雙邊協定的國際義務。高浩文最終同意保安局有廣泛酌情權,程序上亦沒有不妥,因此判女毒販敗訴。
美國2020年終止協定 英國仍保留
根據律政司資料,與香港簽署「移交判刑人士」協定的國家有澳洲、比利時、捷克、法國、印度、意大利、南韓、蒙古、菲律賓、葡萄牙、俄羅斯、西班牙、斯里蘭卡、泰國和英國,一共有15個國家。美國本來與香港在1999年簽訂協議,不過在2020年8月18日宣布終止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