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張德江訪港時,社民連在香港各處掛起「全國落實普選」、「撤回831決定」的大型標語直幡,向簽署落實831決定的張德江抗議。黃浩銘與其餘兩名成員現場被警方拘捕,並即時收其手機。他去信表示或司法覆核,警致電請他到警署為手機「解鎖」。(攝:朱嘉浩)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於本月2日起審議《截取通訊及監察修訂條例草案》,辯論今日繼續。
立法會早前已完成二讀及四項合併辯論,今日下午進入第五項辯論,討論黃毓民提出的修訂。修訂建議將條例中「安排」字眼改為「下令」,令監察人員和執法人員的權力關係更清晰,例如將截取通訊及監察專員可以「安排終止截取或秘密監察」,改為「下令終止」。
民主黨涂謹申支持修訂,「『下令』有約束力,『安排』可以冇約束力」,並會有較清楚的日期、時間、執法人員紀錄,如出現違規可以追究。民建聯葉國謙則示反對修訂,認為原條文已夠清晰。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指,「安排(cause)」的含義遠較「下令(order)」廣泛,能充份及全面反映施加於監察人員的責任,現行機制多年來亦行之有效,因此沒有需要修訂。
黃毓民提出的修訂在分組點票下,以功能組別2票贊成20票反對,地方選區8票贊成10票反對,遭到否決。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的辦公室內,仍張貼著他2006年時,就前特首曾蔭權頒佈的一項「行政命令」(《執法(秘密監察程序)命令》)提出司法覆核的報導。該「行政命令」容許高級警司及以上執法人員,授權下屬進行各種監控活動,並在頒令翌日生效。(攝:朱嘉浩)
(獨媒特約報導)2003年7月1日,50萬人上街反《基本法》23條——一條有關「國家安全」的憲法條文首次呈現在港人眼前。2006年8月6日,香港回歸接近10年,政府只用4個月的時間,力排眾議,在沒有公眾諮詢、100多項修訂動議全數被建制派否決的情況下,《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正式立法,旨在平衡執法機關在「偵測嚴重罪行」及「維護國家安全」的祕密監控權力與市民的私隱權。
(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與人民力量昨日(6月14日)宣佈組成聯盟,以「敢抗命,堅抗爭」為口號,出選9月立法會選舉。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表示,雖然兩黨在五區公投後因分歧而暫時分開,但無論在街頭或議會,一直都有合作,因為「敵人只有一個,就係共產黨」。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亦稱,人社是泛民主派首個願意協調的組織,「團結就是力量」。現場有逾百名義工及市民支持。
兩黨在記者會上公佈了立法會選舉推薦名單,新界東由社民連梁國雄及人力陳志全各自爭取連任,社民連外務副主席黃浩銘和人力陳偉業擬合選新界西,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和副主席陳德章計劃合組名單參選九龍西,人力副主席譚得志擬出選九龍東,人力司庫劉嘉鴻及主席袁彌明擬出選港島。
袁彌明稱,社民連和人民力量是最親密的戰友,結盟目標是爭取最多議席,藉此引證市民支持激進民主派的路線,並授權兩黨繼續在立法會內拉布和點人數。
圖:港鐵
南港島線將於今年底通車,運輸署建議大幅削減區內巴士路線,居民的其中一質疑,便是究竟3卡無人駕駛列車的南港島線,究竟能否承擔區內繁忙時間的交通需求?
今年5月23日南區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會上,運輸署官員在回覆議會查詢時指,南港島線3卡列車最高載客量為700多人,列車預定為3分鐘一班,每小時單向可運載21,000餘人(每小時20班x700人)。
文:謝曉陽
有一些說話,夾雜在一堆鮮明立場裡,不把它們挑出來,你可能永遠無法看清楚事件的全貌。近日,動物界正鬧哄哄地討論139B《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 (動物售賣商)規例》修訂案,爭議焦點是五月二十日,漁護署將2012年推出的139B修訂案刊憲,由於相關修訂不必經立法會大會通過,刊憲後一定時間內,將自動生效。換言之,當社會依然對修訂案存有爭議時,法案已生效了。這裡,讓我們嘗試從一堆雜亂的討論中尋找蛛絲馬跡,找回一些幾乎沉墜的重點。
(獨媒特約報導)政府大力開發新界,鄉郊急速變遷,十年前後面目全非。社區公民約章昨日(6月12日)主辦「十年後的新界」論壇,邀請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沙田社區網絡主席劉穎匡、民主黨北區區議員陳旭明、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及青年民建聯副秘書長杜礎圻出席,討論對新界未來發展的看法。
論壇上眾人都表示支持發展本地農業,但對於近月備受關注的馬屎埔收地事件,有嘉賓表示應尊重私有產權,租戶應離開農地,有嘉賓則認為不應讓發展商為所欲為,須同時保障公共利益。
制定農業政策 食物自給自足
杜礎圻表示香港農業「有得做」,他認為香港應參考日本農業,發展優質農產品。被質問如何令市民都惠及於優質農產品時,杜回應稱社會上有不同階級,所以「唔係人人都食到」。
陳旭明回應稱香港可以做到一定程度的自給自足,前提是政府要開放所有農地,他指出香港前年的農業自給率只有2%,但預計開放農地後,可以達到27.4%。他再三表示香港以前在農業方面都是自給自足,「以前都做到,而家做唔到?」陳又建議增設閒置農地稅,讓更多農地作耕地之用。
劉穎匡亦他促政府重振農業,設立農業局制定相關政策,如回購農業用地。劉又建議成立農業學校,解決「有田無人耕」的問題,並為本地農夫提供補貼資助,與內地菜農競爭。
近日史丹佛性侵案的判決引起了社會廣泛討論,同時亦帶起各界對性騷擾的關注。最令人不寒而慄的是在受害者的公開信中提到:因為她喝醉了所以不記得案件發生的經過,所以技術上無法證明不想要……因此她大概也不會贏得這場官司。這令我想起早前讀到十二巷的〈如何強暴一個女孩〉,控訴著女性受性侵犯後的無力,不禁讓我疑惑到底我們社會對女性/弱者的保障和支援足夠嗎?
首先,怎樣才算是性侵犯?如果發生的時候因為各種原因或是太過恐懼而沒有反抗,代表我甘願被侵犯嗎?是我錯了嗎?大概在我大約8、9歲的時候,我如常的到補習社上暑期班,忘了為什麼,我坐到導師的大腿上。對孩子而言,坐在大人的腿上是常有的事情,可是導師漸漸的把手伸到衣服內,隔著內衣撫摸我的身體。我腦海一片空白,沒有反抗,他的手漸往下移,游走到內褲裡撫摸我的下體。我沒有作聲,只是呆望著坐在對面的孩子,希望他會發現什麼。不知過了多久,導師終於把我放下來,並上廁所去。事情只記得這麼多,很零碎的卻很深刻。之後他有再請我坐到他大腿上,我都拒絕了。
原圖見此。
學習瑜珈與打坐數年,對外讓我不單用眼,更通過身體、呼吸去體驗和了解印度源遠流長的傳統智慧,對內讓我學會更深入和仔細地觀察和鍛鍊自己的身體與心靈。雖然瑜珈與打坐最好玩的地方就是它們都是永無止境的練習,但也是時候回顧一下過去幾年的學習。
瑜珈之城──印度的Rishikesh
六年前我們從印度首都新德里乘約五小時的火車到Haridwar,再轉乘一小時的小車來到被稱為「瑜珈之城」的Rishikesh。位於喜瑪拉雅山山腳,恆河的上游,Rishikesh被視為印度教的聖城,河的兩岸是一間又一間的印度廟 (ashram)和瑜珈學校、書店,整個城市只可吃素,不可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