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12月11日),中電和港燈公布明年電費加幅。近一個月,不少傳媒引述接近電力公司的消息,指中電的加幅較通脹高。環保團體也建議方法減輕加價的影響。然而,一個重要問題是,政府有沒有權力限制甚至否決加電費呢?說下來有點複雜,難以仔細闡述。然而,筆者在此帶出一點:行政會議未必能夠像回應巴士或隧道公司一樣,可以降低甚至否決加價。
電費簡介
電價包括兩部分,即基本電費率和燃料價條款收費。基本電費率是指兩電出售電力給香港境內客戶的總收入,除以相應出售電力總數。燃料價條款收費是指兩電透過這帳目可得出政府和兩電所議定的標準燃料成本,與兩電的實際燃料成本之間的差異。如果實際成本較多,兩電會向客戶多收款項,反之兩電會回扣給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