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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案判刑 3 】當年迫遷戶 今日政治犯 趙志深:爭取真普選,有咩唔啱?

(獨媒特約報導)68歲的趙志深2011年加入社民連,他的抗爭故事,始於1994年荃灣天台屋事件。當年被迫遷的他,啟蒙之後積極參與大大小小行動,今日因旺角佔領區清場案,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相信將面臨數以月計的監禁。而他未有被嚇怕,依舊多年來的堅定,「當然值得,我做緊一件啱嘅事吖嘛,為香港人、下一代爭取真普選,有咩唔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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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遊行示威的人群中,趙志深並不顯眼,但總會發現他的身影。攝於8月20日聲援政治犯遊行。

【佔旺案判刑 2 】摯友入獄 前路未卜 關兆宏:更憂慮素人承受壓力

(獨媒特約報導)反東北示威衝擊立法會案13人被判入獄,當中有社民連副秘書長關兆宏的戰友。「(判決後)那一刻覺得好重,整個運動的氣氛應該只會走下坡,因為成本好高。」親密伙伴被囚禁,運動前景未明,自己亦面臨入獄,他直言「頹到而家」。

訪問在9月初進行,䁥稱「細宏」的他,正在等待旺角清場案宣判。法官原本稱會在9月26前宣判,但至今還未有消息,刑期又難以估計,一切充滿未知數,只能苦等,「最慘莫過於,你唔知會判幾耐,好多嘢唔敢做。」然而,他自覺已算幸運,其他無名抗爭者的情況更需要關注。

十一遊行反威權 籲穿黑衣上街 促袁國強下台

(獨媒特約報導)社民連、香港眾志、東北支援組、大專政改關注組、民間人權陣線發起10月1日「反威權大遊行」,要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下台。團體正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遊行計劃當日下午2時半在維園草地集合,3時出發,終點為公民廣場。團體呼籲參加者穿黑衣,寓意不要讓政府在國慶日營造歌舞昇平假象,表達對威權管治的不滿。

團體同時發表題為「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的「反威權宣言」,將會於網上收集聯署。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指,過去港人以為社會正邁向民主,但現時是邁向威權,因此發表宣言,讓更多市民知道香港面對的威權統治。

吳文遠:望整合民主派力量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表示,除了近日被囚的16名抗爭者,未來還有數以百計的抗爭者面臨政治檢控,此次遊行的目的是重新團結及整合民主派力量,「無論左、中、右都好,我哋只有一個敵人,就係威權政府」。

Apple Watch生產商涉非法聘學生 月內加班逾百小時 團體斥剝削

兩名戴上喪屍面具、穿上校服的學生參與抗議,團體在其校服塗上紅色顔料,以譴責蘋果剝削學生勞工。

(獨媒特約報導)蘋果全球各大零售店今日(9月22日)開始售賣Apple Watch 3 及 iPhone 8,大學師生監察無良企業行動(SACOM)聯同職工盟、街工、理事亭及嶺南勞工關注組,到位於希慎廣場的蘋果旗艦店前抗議,並發佈臥底調查報告,披露Apple Watch獨家生產商廣達電腦以實習名義剝削學生勞工。抗議行動在開店前一小時進行,期間有30多人正排隊等候。店鋪經理Lisa作為代表接收了團體的公開信,並承諾會交予上級。

【佔旺案判刑 1 】陳寶瑩:盼每人多走幾步,延續抗爭力量

(獨媒特約報導)一個月前,「13+3」被覆核刑期改判監禁,揭起威權打壓的序幕。三年前雨傘運動旺角佔領區清場,共37人涉嫌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涉及其中20人的案件今年7月開審,預料於本月內宣判,很大可能帶來第二波政治犯監禁。

20名被告中,有4個社民連成員,他們都選擇不認罪,包括已因反東北示威案入獄的黃浩銘。陳寶瑩是社民連秘書長,參與社會運動已逾40年,被捕的經驗不少,這次卻是第一次被檢控。

逆流的青春

倒帶至火紅的70年代,世界各地的青年、婦女運動衝擊傳統價值,加上本地的保釣運動、中文運動,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20來歲的寶瑩踏上與眾不同的道路。當年的學生運動由主張「認中關社」的「國粹派」主導,與「社會派」爭持。寶瑩則信奉托洛茨基主義,批判暴政,追求世界革命理想,她加入由梁國雄等「托派」組成的「革命馬克思主義者同盟」,作為邊緣異議者,受左右排斥。

「可能因為我一參與社運,就好大壓力,反而令我覺得信念很緊要。作為少數派,你要逆流而上,你的信念、想法一定要很堅實。」寶瑩形容,那個年代是「政治窒息」,「別有用心」、「污糟邋遢」是政治的同義詞,殖民地政府對集會示威諸多打壓控制,社會尚未接受參與政治作為公民權利,整體氣氛與今天不可同日而語。

理工禁辦威權下的大學論壇 學生無懼打壓照搞

(獨媒特約報導)理工大學學生組織「理事亭」與自治八樓昨午(9月21日)在理工大學孫志新廣場舉行論壇,題為「威權下的大學管治」。「理事亭」向校方申請於所有地點舉行是次論壇都被拒絕,又指校方近年收緊政策,孫志新廣場不再借予團體舉行活動,因此特意在此廣場舉行,以示反抗。「理事亭」成員鄭國明稱日後或遭校方追究。校方則未有強行阻止,只派出多名保安監視。

論壇在孫志新廣場舉行,約有50多名同學參與。前理大學生會幹事、「理事亭」成員鄭國明指表示民主牆事件涉及言論自由、學生會自治範圍,而校方不再中立、成為打壓機器的一部分。鄭國明形容理大校方是「打壓先鋒」,並列舉多宗雨傘運動後理大校方打壓個別師生的事件,例如設立《一般操守守則》約束員工,不論在授課時內或外都不應參與損害大學聲譽的事情。他指現任理工大學講師、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遲遲未獲校方續約,亦與校董會介入其合約簽署問題有關。現時校方的打壓已不分溫和或激進,中國人身分明顯凌架在言論自由上,現在發生的不只是零碎的單一事件,將會蔓延至整個香港。

【圍堵校委案】馮敬恩李峰琦各判社會服務令240及200小時

(獨媒特約報導)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副會長李峰琦,因去年初衝擊校委會會議,前者被判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三項罪名成立,後者被判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的傳票控罪罪成。裁判官高偉雄今日下午宣讀判詞,判處馮敬恩社會服務令240小時,李峰琦社會服務令200小時。港大發言人回應判決指,尊重法庭的決定。

裁判官高偉雄在宣讀二人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認為二人關心社會、有責任感, 接受二人有真誠悔意,判以社會服務令。在席觀眾在讀到判刑後,鼓掌兩次。有人在聆訊完結後,哭著跟代表馮及李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謝意。二人步出法庭後,眾人亦報以祝賀及與二人握手。

馮敬恩和李峰琦其後在庭外見傳媒時表示,接受判決及不會上訴。支持者在庭外歡呼拍掌,高叫「馮敬恩加油」。

圍堵校委案下午3時半宣判 馮敬恩求情致歉:非本意地傷害了港大

(獨媒特約報導)前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去年初因衝擊校委會會議,早前被判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刑事毀壞及企圖強行進入三項罪名成立;前港大學學生會副會長李峰琦亦被判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成。案件今日判刑,辯方於庭上再次讀出多封求情信,又指本案發生時上訴庭並未處理東北案和黃之鋒案的刑期覆核,因此上訴庭重新釐定的判刑標準不應用於本案。法官宣佈將於下午3時30分宣判。

裁判官:需判阻嚇性刑罰 李柱銘:判刑指引不應有追溯力

裁判官高偉雄表示,經已閱讀過黃之鋒和東北案的案例,認為「一般性量刑原則」同樣適用於本案。高續指,即使犯罪者的行為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但判刑同時需要考慮情節的嚴重性和是否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若犯案者行為適合判社會服務令,但犯案情節嚴重,法庭亦不應判處社會服務令。

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質疑,上訴庭發出的判刑指引不應有追溯力,不應影響本案。李亦要求釐清判處社會服務令的標準,指過往案例均有不同的判刑標準,如部分案例需要符合全部6個標準(首次犯案或只有輕微刑事紀錄、有穩定家庭背景、工作紀錄良好、現正受僱、有悔改之心、重犯機會不高);但另有案例指出不需要符合全部標準,而具真誠悔意為先決條件。法官一度宣佈休庭30分鐘,以參閱有關案例。

大專學界聯署聲明:支持港人對港獨可自由發聲 捍衛言論及學術自由

聯署網址

十家大學校長發表聯合聲明,稱他們珍惜言論自由,但譴責最近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他們認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有自由就有責任」,並強調不支持「港獨」,認為這是違反《基本法》。據報道,理工大學已強行移除在校園內支持港獨的標語。中大校長亦要求學生會盡快拆除校內的「港獨」宣傳品,否則校方會主動移除。我們認為事態十分嚴重,並對此深感不安,特聯署聲明以正視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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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列明香港人享有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雖並非絕對權利,可受到限制,但《基本法》第三十九條強調,國際人權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人權公約第19(3)條指出,若要限制言論自由,必須「經法律規定」,及為「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道德」所必要者。

是時候做一個艱難的決定

題為編輯所擬

過了今天,民陣改選新一屆召集人已有結果,行將落任之際,也是時候做一個艱難的決定。

我一直相信,民主工作,應該由社區做起。零九年底,正值民主派地區力量敗退,驅使我加入民主黨,參選區議會,全因相信地區開始的民主路仍然可為。

過去七年,民主黨是我實踐政治理念的搖籃。勝選區議員後,蒙各前輩不吝,有幸擔任中常委及部長職位,當中的政治歷練確是十分寶貴。從微小的事情上,我看到民主黨人對恩與義的重視,也是這份知遇之恩,即使立場不盡相同,亦身處多年。

在一切情誼之先,我首先是一名政治人。馬丁路德金說過:「對一個人最終極的衡量,不是在他身處舒適和便利的時刻,而是他身處挑戰和爭議的時刻。」 一個人如果因為情誼而蒙蔽對政治的執着,安穩過活,這個人在政治而言是死的。

今天,我宣布退出民主黨。

如今政治氛圍,相比分離,更應尋求陣營間的整合;但傘後及進步陣營經歷不同程度的打壓,當中共著力剿滅進步路線,該有更多人站出來遏止。要實踐政治信念而無罣外,團結不同光譜的人,我不得不思考離開。

熟知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曾經錯過了很多離開的時刻,因此對很多因而付出代價的朋友,心存歉疚。對好些人來說,這是一個極遲來的承諾。時代越走越惡,抗爭者已身陷囹圄,我深深明白自己當下應該發揮的崗位是什麼,我願把自身經驗成為重建進步路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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