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潔平照片
「咄咄逼人」的官方、親中商賈財團、大小新舊親權力組織的「反佔中」操作,「聲勢浩大」,大有「奪取」政改話語權的「氣勢」。「守法」、「愛國愛港」不但是特首名位追逐者的緊箍咒,亦儼然成了當今香港人要受審核的「良民標準 」,公民抗命者隨時被抹黑為「暴徒」。「守法和犯法之間無中間地帶。」這是梁振英又一「得意口舌之作」 。
然而,「守法」、「愛國愛港」很多時有矛盾,也必註定是民主改革,社會進步的絆腳石。不談很多爭取民主港人心目中可達至真正自治的「真普選」,在中共眼中是「港獨」,即使傳統左派/愛國陣營1967年「愛國愛港」的「反英抗暴」鬥爭,他們也形容為促成港英政府放棄高壓統治,進行社會改良的運動,都是衝著殖民政府的公安惡法而行(97前民主派佔多數的立法會大幅度取消公安惡法,但另起爐灶,親北京親建制人士佔絕大多數的臨立會,隨即大幅度恢復公安惡法),是百分百違法/抗命行動。
先撇開當年中英雙方的角力,以及港英軍警血腥鎮壓、左派禍及無辜的城市游擊土製炸彈,以至來自羅湖華界的冷槍暴力,造成雙方的巨大傷亡。那些當年參與「反英抗暴」鬥爭的人,也認為自己是抗爭者,也知道抗爭要付出犯法的代價?甚至有法官不忍一些名校學生從此前途盡毀,勸他們認罪悔改,換取守行為不留案底,那些理直氣壯的名校左派學生一樣嚴詞拒絕,高呼反殖無罪,為「愛國」而無悔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