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攝:Alex Leung)
本週三(12月9日),香港立法會恢復被稱為「網絡廿三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網民和民間團體強烈要求政府接受泛民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認為「惡法」不可不經修改就三讀通過。
在眾多的反對聲音之下,港府卻一意孤行,恢復二讀,依賴人數眾多的建制派去「護法」。想不到,立法會因為法定人數不足,結果中午流會。
無論缺席的議員有意或無意「放水」,這將對版權法例的審議過程帶來不少的幫助。因為,從媒體的不同報道來看,許多議員根本尚未了解法例裡的多項技術條款,不清楚這些條款對廣大市民有什麼深遠的影響。
網民和版權商的想法有什麼不同?
儘管網民和版權商對修訂條例草案有極大的分歧,他們的想法其實不相伯仲。
第一,雙方都希望在草案裡,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法律空間。網民不信任政府現時的管治,擔憂新版權法例會變成了打壓言論自由和二次創作的工具。版權商亦不信任政府和法庭,擔憂多項的版權豁免一旦通過,新法例就會製造了許多法律漏洞,助長網上大規模的盜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