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屯門區議會《環境、衞生及地區發展委員會》正式通過向三名線面發出小販牌,爭議多時的工匠小販發牌問題得到初步解決。議程獲通過後,我亦致電了其中一位師父「好姐」,她說:「都幾開心」。
其實,早於七十年代始,政府已停止發放小販牌照。與此同時,那時香港就是大型商場及大型私人屋苑急遽發展的年代。小販,自然成為零售商戶及潔癖中產的眼中釘。衛生幫(即今日的食環署)亦由過往容忍小販經營,到日漸在管理至上的前提下加強掃蕩。近年一幢幢落成的城牆化高級屋苑,以及領展將公屋商場及街市紳士化,更映照了街頭小販的沒落。
直到兩個月前,食環署先後向多區區議會提出向工匠(包括:線面師、補鞋匠、鐘錶修理匠、線面師及代書人等)發小販牌。情勢為何如此突然變化呢?相信不少區議員同事、關心小販生存的積極分子及渴望社區多元發展的市民都模不著頭腦。
跋樹尋根,翻查記錄。我們發現食環署是根據2015年3月2日《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小販政策小組委員會》文件《小販管理建議》文件製訂有關從新發小販牌政策的。
根據該文件指出,發牌並不是無條件。文件一方面肯定推動本港經濟多元化是值得追求的目標,因此,擺賣活動不應被禁止;另一方面,擺賣亦不可與公共政策有所抵觸。食環署代表曾在區議會上指出,有關擺賣不可影響環境衛生及街道安全暢通。所以,政府現階段會先向具有懷舊本土文化特色的無牌街頭工匠發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