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審計署2020年《審計報告》提出港協暨奧委會有管治問題,包括未列明運動員選拔準則和上訴機制,港協同年組成「獨立督導委員會」督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檢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狀况及制定「機構管治手冊」。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今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有關手冊已提交予政府,預計9月中推出,強調不同體育總會如「子姪」,設管治守則不是「尋找錯處」,而是「唔啱就改咗佢」。副會長霍啟剛表示,市民可能受傳媒報道影響,質疑體育界管治,惟屬下80多個體育總會,大部分均能專業地推進體育發展,認為個別事件不能一概而論。
體育總會如「子姪」
前游泳港隊代表方力申開辦的泳會一名9歲男童泳手,因泳會級別只屬「競賽屬會」,被拒參加錦標賽,揭發泳總制度問題。楊祖賜今早在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表示,因應《審計報告》2020年提出體育總會管治問題,港協暨奧委會已將企業管治方案首個草稿提交予政府,預計9月中出台,並已就泳總一事「先聲奪人」,將需要處理的問題先處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