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署嚴打公屋養狗戶,聞說有房署職員敲打鐵通挑引狗隻吠叫然後上門捉狗,上演了一幕幕的「骨肉分離」!這種是所謂依法辦事嗎?這個「法」又合理嗎?是惡法嗎?
公屋養狗,禁與不禁?是很多人都不敢硬碰的議題,即使是動保份子,也怯於一種說法 - 「動物根本不適合在擠逼的環境被飼養」而如履薄冰,不敢大力爭取。但事實上,一刀切禁止公屋住戶養狗不單是對飼主的無理欺壓,更是對動物的最大歧視。
2003年房署推出扣分制,當時名為「屋邨清潔扣分制」,主要針對有損屋邨環境衞生的不當行為。該制度於2006年擴展至更大的屋邨管理範疇,易名為「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適用於公共租住房屋 (公屋) 和中轉房屋 (中轉屋) 住戶。
扣分制涵蓋28項不當行為,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性被扣3、5、7或15分。
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扣除的分數累計達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扣分制無疑是一項很文明的管理措施,既可保障公共屋邨的環境,亦可培養公屋住戶的公德心,促進睦鄰關係。 但扣分制最重要的精神是向不負責任的住戶開刀,以規管住戶的自私行為,而不是剝削所有住戶的人身自由或基本權利。隨便舉一例,房署不可能因為有住戶的冷氣機滴水而禁止公屋安裝冷氣,而是那個住戶的冷氣機滴水就會被扣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