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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市中心的重建項目是香港最大型的重建,地盤面積如5個11人足球賽,而涉資500億(西九文化區為470億),可惜像其他本地龐大的項目,百弊叢生。第一期的發展原是月華街巴士站,在不用補地價或賠償下,已建成每呎1.3萬的豪宅「觀月樺峰」,而第二期則在仁愛圍一帶,已截收意向書,單是地皮已估值約$6500,既然地已開賣,是否已準備就緒?

小販未解決

曾俊華,你行開啦!

立法會內,議員就審議《財政預算案》撥款條例草案又再一次以「拉布」形式力抗特區政府的粗暴施政,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又再一次故技重施,以市民福址和公務員生計作為籌碼,大放厥詞,妖言惑眾,要置「拉布」議員於死地,欲及早通過不扶貧不護老的《財政預算案》撥款。

眾所周知,在世界各地的民主議會內,「拉布」是議員合法地利用議事程序,延遲或押後一些政府要強推的不合情理的議案,引發議會內議員的辯論和議會外市民的關注,目的在向政府施壓。若議會内議員齊心協力,這是一招必殺技,政府不得不投降,必須修訂政策重推,市民福祉才得到真正長遠的保障。

可恨的是特區的立法會是一個畸形的組織,功能組別和分組點票的制度,已令很多議案盡被建制派操控,即使在直選議員組別獲得大比數的支持,一些利民舒困的議案也大多數被否決。難怪很多市民謔稱立法會為「垃圾會」,而議員們也被看為只為「搵飯食」的職業議員,包括很多所謂泛民議員,也被冠以「飯民」的稱謂。

劉銳紹5月16日在《港報》發表評論,題為《北京最愛激進民主派》,其主要觀點指出,激進泛民繼續激進下去,可達到三大目的:

「一是讓激進民主派「打殘」溫和民主派,令泛民分裂得更快,免得北京多花腦筋去應付一個團結的泛民陣營;二是溫和民主派在激進民主派的衝擊下,也會意志消沉,難成氣候;三是激進民主派不斷表演他們的盲目衝動,將令市民感到討厭,進而更討厭政治,最終對政改問題失去興趣,不再關心,這對北京最有利。」

【 B隊標籤法】

這樣的分析採取的是一種二分法,而且是靜態的、平面的二分,可稱之為「B隊標籤法」,其操作原理是,某方把對其持異議者,說成為對手的B隊。例如,在立法會選舉中,反對民主黨的,便是民建聯B隊;反對中國政府的,便是反華勢力等等。

不能說這種「B隊標籤法」完全沒有解釋力,只是須小心分析,這其實不是必然,停在這種標籤亦不見得可以促進香港政治發展。

《出版法》相當於澳門的《新聞法》,是確保新聞自由得以保護,新聞工作者的職業得到重要保障的法例。要明白今天澳門的新聞工作環境,了解過去幾年有關澳門《出版法》修法的爭議,以及業界如何與政府在修法問題上角力,是很重要的一課。

這次修法,可以分成兩個階段。兩個階段的爭議重點不一,相同的是,結果都以政府讓步終結。可是,澳門新聞工作者的法律保障,其實沒有因為政府的讓步而增加。

第一階段:政府無立場,業界無共識

澳門特區政府在2011年9月12日,宣佈將針對《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兩法的修訂進行諮詢,新聞局局長陳致平在宣佈消息時即強調「政府對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沒有既定立場,在進行民意調查及修法過程中均持開放態度,歡迎社會就修改《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以及進一步保障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等發表意見。」(2011年9月13日《市民日報》P04版)政府當時雖然強調“沒有既定立場”,但對修法希望處理的問題,卻相當清楚,「現行《出版法》和《視聽廣播法》頒布20年,……當中的一些問題仍未得到解決,例如《出版法》中提及設立出版委員會和《視聽廣播法》中規定設立的視聽廣播委員會,以致新聞工作者通則等都未有設定,互聯網應否受到《出版法》或《視聽廣播法》監管,政府對傳媒的資助等問題都可以在修法中討論。」

主席吳亮星涉利益衝突 財委會再延審東北撥款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財務委員會5月2日首次討論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工程3億撥款,泛民議員拉布湊效,未能表決。昨日(5月16日)續會繼續討論,結果用盡兩小時會議時間討論涉利益衝突的財委會主席吳亮星應否主持會議,完全未討論有關撥款事宜,會議再次押後,待續至5月30日。會議期間,立法會門外有支持及反對東北的市民集會示威。

陳偉業要求主席避席 吳亮星圖偷步表決不討論

會議甫開始,陳偉業動議身兼新鴻基地產附屬公司數碼通非執行董事的吳亮星不能主持會議,吳亮星重申已詳細考慮,「確信沒有任何利益需要披露,無任何不妥」。

陳偉業再提出審議「主席應否主持會議」時應由副主席代主持會議,以免角色衝突,主席隨即著議員表決,眾議員不滿,指陳偉業尚未發言陳述,議員和公眾連詳細議案是甚麼都不清楚。

其後吳亮星要求委員會投票決定「是否需要討論陳偉業提出的動議」,意圖利用保皇黨多數優勢壓逼少數派發言權利。工黨張超雄質疑吳是否有權力決定應否討論議員提出的議案。

吳亮星「情緒不穩」 會議成鬧劇

敬啟者:

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來自歐洲、美國的教會(對,我在說你們幾個教會)紛紛在此插旗,建立學校,向中國人播道。今日香港大部份人,或多或少均在幼稚園、小學、中學階段,接受過教會學校的教育,基督教的思想播種在思想上。中小學的教育,無疑影響人的發展,幼年的根基甚至影響一生。

但是,香港由始至終均沒有奉基督教為「地區教會」(在「一國兩制」的前提下,我用「地區教會」取代「國教」的概念)。基督教也不是中國(泛指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教」。在香港,除了基督徒外,也有回教徒、佛教徒、道教徒、印度教徒、猶太教徒、錫克教徒,甚至奉行華夏傳統祖先崇拜的人,也有遊學西方接受無神論(Atheism)或人本主義學派(Humanism)洗禮的人。他們都是香港居民(公民?望望身份證才說吧⋯⋯),都是一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願不願意也好,現正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的人。

你們的神,你們的宗教典籍怎樣看待同性戀(或其他社會議題)是閣下教會的內部事務,外人不便說三道四。你們今天根據閣下的教義,公開反同性戀,為反對而反對,不如我們把反對的人和反對的事換一換,例如「回教徒根據教義譴責中國人進食豬肉,譴責僱主要求回教印尼家傭料理豬肉」、「印度教徒根據教義譴責街市販賣牛肉」,你會不會覺得可笑?沒錯,你們登報反同性戀也是一樣的可笑。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今日繼續審議新界東北計劃三億元前期工程撥款。擔任主席的金融界功能組別議員吳亮星,在會議舉行前被揭發與地產商、港鐵和銀行關係密切,與東北工程之間存在三角利益及角色衝突。泛民主派議員今日將在會議上提出,反對吳亮星繼續主持是項議程。但是,立法會法律顧問昨日回覆議員提問時指出:「《議事規則》並無任何規則禁止委員會主席在他於會議所審議的事宜中有金錢利益或角色衝突的情況下主持會議。」反映《議事規則》存在明顯漏洞。

新界東北計劃是政府近三十年來最大規模的新市鎮開發計劃,涉及上千億的土地賠償和基建開支,政府更為囤積農地的地產商量身訂造「四千平方米以上地主可換地自行發展計劃」,因此,整項計劃被視為既得利益集團的分餅派對,參與者包括高官(囤地的陳茂波)、地產商、新界原居民、港鐵(在古洞起新車站)、工程界,以及負責替企業融資的銀行。

這些既得利益集體在立法會內都有代理人替他們把關。整個新界東北的審議過程就清楚見證保皇黨、特別是功能組別議員如何為既得利益集團保駕護航。

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由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開始審議。委員會主席劉皇發,和家人在發展區內囤積農地數萬平方尺,坐收四千多萬元賠償。之後到財委會工務小組,主席盧偉國屬工程界,為了工程界數以百億元合約的利益,沒有不支持東北大拆遷的道理。

●出任SMARTONE、港鐵和中銀董事

攝:Chau Ho Man @ USP社媒

我們共20名學者在大專院校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兩星期前發起一個聯署運動,支持學民思潮與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共同推薦的政改方案主要內容,稱為「學界平等方案」。迄今有105名學者聯署。

1. 公民提名,必不可少:全港1%(約35,000人)登記選民聯署提名一人,這人即可成為特首候選人,提名委員會無否決權。提名期不少於兩個月;

2. 提名委員會提名:提名委員會由立法會直選議員組成。只要取得多過8%委員支持,即可成為特首候選人,每名委員只能提名一位特首候選人,而每名候選人最多只能獲取五分之一委員提名;

3. 立法會選舉辦法:應以一次性立法(修訂)廢除功能組別,達至全面普選。

我們發起聯署支持「學界平等方案」,因為:

1. 公民提名並非新事物,簡單易明,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採用已久,全球亦有多於30個國家採用;公民提名容許香港逾300萬登記選民人人平等權利參與特首選舉提名,符合《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將公民提名標籤為「激進」,是混淆視聽,是扣帽子。

《相說‧同運》——照片見證同志運動發展

圖:女同學社及G點電視幹事阿Mo

(獨媒特約報導)由昨日開始,成立將近十年的香港性/別人權團體女同學社將於獨立媒體辦公室舉辦一連四日(5月15至18日)的《相說‧同運》展覽,透過相片訴說這些年來同志運動中的喜怒哀樂。展覽分為4個部分,分別是「同志遊行」、「IDAHO」( 國際不再恐同日 )、「同志關注甚麼」以及「同運今昔」。女同學社及G點電視幹事阿Mo表示,今次展出的照片不以藝術美感相片為主,而是從紀錄角度出發,透過一張張寫實的照片與公眾分享這些年來同志運動的點滴。

Photo B

同志遊行聲勢逐漸壯大

圖:蘋果日報

(獨媒特約報導)「若講給小學生聽,小學生都知道這是政治逼害、司法逼害!基本上大家都有共識」這位憤憤不平的獨立出版人口中說的「這事」,就是香港居民姚文田,去年底被深圳當局誘捕,至本月宣判十年有期徒刑,並罰款25萬元。

他認識姚文田快10年,常以「老姚」稱他。老姚今年年逾七旬,可謂名副其實。其兒子姚勇戰是八九民運期間唯一被捕的香港人,事件影響本職乃工程師的老姚亦於九十年代開始協助海外民運刊物《北京之春》在港出版。其後,他因緣際會認識獨立中文筆會的作家,得悉這批流亡海外的作家和中國國內自由作家希望向公眾呈現會員的作品,於是在2006年註冊晨鐘書局,與朋友當起出版人來。

靠作者自籌出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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