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房屋署近年加強打擊「濫用」公屋,過去兩個年度已收回約5,000個單位。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表示將展開主動調查行動,審研當局收回公屋單位以再作編配的流程和安排,包括翻新單位、處理上訴及遺留物品等流程。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目前房委會及房協因不同原因,包括戶主離世、遷入院舍、購置資助出售房屋或違反租約等收回單位,去年度編配的約23,600個單位中,約19,700個為回收單位。公署稱隨當局加強打擊,料被收回的單位會繼續增加。
公署新聞稿提及收回公屋單位安排中的三項流程,包括翻新空置單位,目前工作指標為44日。公署指留意到有小部分單位需時逾100日,其中一宗達197日,公署將審視流程是否妥善及具效率。上訴個案處理方面,目前一旦住戶提出上訴,當局將暫緩收回,公署將審視流程及程序是否有改善空間及加快。
最後是當局收回單位時處理遺留物品的流程,公署稱不時收到未有妥善處理的投訴,包括沒有聯絡有關戶主或其親人,以及未得同意下丟棄物品。
陳積志稱,加快回收單位令輪候公屋的家庭盡快上樓,能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及獲得感,故決定展開主動調查,有意見的市民可於10月14日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