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之另一版本刋於《明報》2010年12月13日「世紀版」)
到街市買餸被「呃秤」可以向海關舉報,證據確鑿時海關會拘捕「呃秤」的商販並加以檢控。一經定罪「呃秤」者除了罰款外,更可能被判入獄。街市商販「呃秤」涉及的金額一般是十元八塊,但「呃秤」是欺詐,應受法律制裁。問題是在香港,地產商每年推出的新樓盤也經常「呃秤」。地產商印製的售樓書列明的樓宇單位面積不過是所謂「建築面積」,不是樓宇單位的實際面積。樓宇的售價以百萬,甚至千萬計,但打算買樓的市民卻連樓宇的實際面積也無從知悉。銷售樓宇擺明「呃秤」,政府雖然不久前推出措施,加以規管,但由於不是透過立法會立法,地產商「呃秤」仍毋須負上刑責。樓宇「呃秤」涉及的金額遠遠超出街市商販「呃秤」的十元八塊,「呃秤」十元八塊的要負上刑責;百萬、千萬的「呃秤」卻毋須負上刑責。香港的地產商不但主宰特首選舉和功能團體選舉,還好像主宰了法律。事實上「地產建設商會」雖然只是一個代表地產商的商會,但卻一向像「大律師公會」、「律師公會」或「醫學會」等專業行會一樣,抗拒政府立法,要自訂守則,要自我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