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和王后陛下、閣下們、女士們、先生們,
“挪威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決定,授予劉曉波 2010 年諾貝爾和平獎,以表彰他為爭取和維護中國基本人權所進行的長期的、非暴力的努力。挪威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一向的觀點是,人權與和平之間有着緊密的聯系。人權是阿爾弗雷德•諾貝爾在其遺囑中所提出的‘各國間友愛’的先決條件。”
我剛才所讀的,是今年10 月8日挪威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頒獎公告的第一段。
我們深感遺憾的是,和平獎獲得者劉曉波正被隔離監禁在中國東北部的一個監獄里,不能親自出席今天的儀式。他的妻子劉霞或其他親屬也不能前來。因此,今天我們不會頒發和平獎的獎章和證書。
這一事實本身就說明,授予劉曉波這項獎是必要的、應該的。我們對他榮獲本年度諾貝爾和平獎表示衷心祝賀。
曆史上,曾經有多位和平獎得主無法親自出席頒獎儀式。事實上,最有曆史意義和最具榮譽的几項和平獎中,就有好几項在頒發時都發生了這樣的情況。也有很多次,雖然獲獎者得以前來,卻遭到了本國政府的強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