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的7.21「白衣人」襲擊事件,四名白衣人事隔近4年於前年被控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其中1人已於去年認罪,判囚4年7個月。另外三人亦於較早前承認暴動,今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指,三名被告均積極參與元朗站暴動,暴力程度高,造成多人受傷,案件更令當時不同政見人士的關係完全破裂,量刑起點定於區域刑期上限7年,認罪是唯一減刑因素,三人分別被判囚4年8個月至5年3個月。
另外,法官又批評辯方引用其他白衣人暴動的判例求情,部分案發地點在元朗站外,同級法院的判例對她判刑無約束力,其中一名辯方引用的案例,早前更被高院駁回上訴。法官斥辯方「胡說八道、浪費法庭時間」,宣讀判刑後更向兩名辯方大律師表示:「如果再有人喺度故意誤導法庭嘅話,會考慮作出投訴!」
百名白衣人圍毆付費區市民 多人被困車廂
3名被告分別為,吳偉德(38歲,保安員)、王浩昇(28歲)及鄭文傑(43歲,商人),3人各認一項暴動罪,吳及王另認一項串謀傷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