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遊行後被捕 劉頴匡今踢保 籲警停玩「濫捕遊戲」](/sites/all/themes/inmedia_2021/images/white.gif)
(獨媒特約報導)8月24日觀塘遊行申請人劉頴匡與主辦團隊,於當晚遊行結束後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扣留46小時後獲釋。他們今早(9月20日)到觀塘警署報到,劉頴匡表示將會「踢保」,拒絕警方的保釋條件,籲警方「不要再玩濫捕遊戲」。
【13:49 更新】劉頴匡及兩名補捕人士均獲無條件釋放,並取回保釋金。
觀塘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有效時間至當日晚上7時,而原定遊行路線亦包括劉頴匡等17人被捕時所在的海濱道。劉頴匡等人於當晚6時許被截查搜身,7時被正式拘捕。被捕的其中一名遊行發起人馮德森指,當時打算沿遊行路線折返收拾物資,卻被警方以非法集結拘捕。
劉頴匡指自己會「踢保」,希望警方不要阻撓,他指「踢保有快有慢,佢(警方)可以拘留我去到上庭之前」。劉稱,雖然當日有小部分人偏離原定遊行路線,但大部分示威皆以和平方式進行活動,不解警方為何要將責任推到他身上,「入我(劉頴匡)數」。劉舉例指「光復元朗」遊行申請人鍾健平獲發不反對通知書後仍被捕,又引述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指,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機制無用。劉表示,警方「有證據咪即管檢控我囉」,呼籲警方「唔好再玩呢啲濫捕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