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鍾沛權今被判監禁21個月,林紹桐則可獲即時釋放。法官判刑時,拒納二人因履行新聞工作者報導責任及誤墮法網為減刑因素,指煽動罪自1938年已是成文法罪行,法例早已就傳媒可發布或不可發布的內容提供指引,而傳媒若以事實為基礎,「即使他的批評是猛烈和尖銳,他也不會干犯煽動罪」,而「只有那些意圖『打擦邊球』的人才會擔心誤墮法網」。法官認為,二人並非「單純的新聞工作者」,如專訪何桂藍顯然為她助選,中大衝突兩年專訪則重燃已冷卻的暴力抗爭,雖有將警方投訴列出,但「顯然是視警方的投訴為無物,增加他們對警方的藐視」。
法官批評,被告並非進行真正的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站在示威者的一邊與政府抗衡」;即使辯方指涉案文章無一篇是《立場》的意見,但他認為文章「完全可以幫助《立場》促進本土主義在香港萌芽和壯大」,「無論如何,雖然《立場》不是作者,它依然是發布者。」
拒納履行新聞職責、誤墮法網 指煽動罪已立多年早有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