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Flickr/Thomas Leuthard
文:泡泡
是否有人曾煞有介事地告訴你:你在網絡上所做的任何一件事、說的每一句話、秀的每一張照片,所留下的電子足印都是無法被消除的。這種說法,其實並不誇張。但歐盟法院日前對網絡巨頭谷歌的一個判決,可能從法律上逆反這一現實。該判決指出「人是有被遺忘的權利的」,其中包括從網絡上刪除與自己相關的電子信息。
這個案子的起因是,一名西班牙人在谷歌搜索結果中,查到有關於自己的房子被銀行收回拍賣的信息。他認為谷歌的搜索結果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並要求谷歌刪除相關搜索結果。
歐洲法庭的判決意味著,歐盟居民今後在要求網絡公司刪除個人信息上,有了相關的法律依據。 「對搜索引擎和網絡出版商來說,這個判決令人失望。」谷歌在一封給媒體的郵件中說道,「我們現在需要時間來分析其實際影響。」有專家指出,對於谷歌和其他搜索引擎來說,這個判決可能意味著必須改變其索引網絡資源的方式,在實際操作上,可能十分繁瑣且成本昂貴。
歐盟的羅賓漢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