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題為《停建高鐵不是爛尾,是考慮 Sunk Cost,善用公帑》。
早前,政府在年底就退休保障進行諮詢前,突然將「全民退保」方案改名為「不論貧富」退保方案,又將「非全民」的審查方案,改名為「有經濟需要」方案。林鄭指改名不是有政治取態,亦不是污名化全民退保,而是「非常老實地點出問題」。
昨天,政府宣佈與港鐵就高鐵超支達成協議,港府需追加近二百億撥款,高鐵會同時施展財技,向港府派發數額相近的特別息,以圖製造港府不用拿出現金填氹的假象。政府並表示,立會若否決追加高鐵撥款,工程將「爛尾」。
我們認為,若港府貫徹其於退保問題上「非常老實地點出問題」的標準,那就不應該用「爛尾」去形容停建高鐵,而應該改稱「考慮 Sunk Cost,善用公帑」。在管理學上,Sunk Cost 代表已發生而無法回收的成本支出,如因失誤造成的不可收回的投資。Sunk Cost 是一種歷史成本,不會亦不應影響當前行為或未來決策。因此,在投資決策時理性的決策者應排除 Sunk Cost 的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