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公民七一遊行聲明
藝術對抗審查.自由敲擊政治
七一大遊行,是香港巿民上街表達訴求的大日子。二零一一年,藝術公民於四月二十三日舉行過「藝術公民大聲行」,得二千餘巿民參與,實踐我們對於藝術自由、表達自由的堅持,大聲講出釋放艾未未等國內維權人士的要求。艾未未已於六月得到暫時的保外候查,言論自由卻受到更大的控制;放眼香港本土,一方面政府施政無能,製造社會問題,另一方面藝術自由和表達空間備受威脅;因此,我們呼籲藝術界人士、香港巿民,七一上街,向權力中心表達我們的不滿,以及對藝術自由的堅持。
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各國人民的藝術自由和表達自由,但今年,香港巿民已經一再看到,當巿民和藝術家想以藝術方式表達政治訊息時,往往受到不尋常的威脅和打壓。繼警方對艾未未塗鴉的嚴苛處理後,今年警方對七一遊行諸多約束,以附件形式援引《簡易治罪條例》228條第四章,表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任何樂器,即屬犯罪」。當政府高舉文化創意工業的同時,街道藝術一次又一次受到當權者的打壓,甚至限制公民的奏樂權,實在貽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