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十月十五日凌晨時分,在龍和道與添馬公園範圍發生的一則警方清場新聞,其處理手法與公司管理層意見分歧,特此聲明,表示遺憾。
當晚現場攝影記者的鏡頭,記錄了多名警務人員將一名示威者制服,抬到一角,之後對該名雙手被綁的示威者有所動作。
我們認為,截至早上七時前的報道字眼,是對過程作中立客觀描述,當時報道如下:
「一名示威者雙手被綁上索帶,由六名警員帶走。警員將他抬起,帶到添馬公園一個暗角位,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期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警員最後帶走示威者,整個過程歷時近四分鐘。」
然而由早上七時起播出的版本,「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期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這段描述被刪去。
直至時近中午,才重新加入「期間懷疑警員對他使用武力」一句。
誠然,「拳打腳踢」這字眼並非不容置疑,是否最客觀用語,同儕間亦就不同意見討論過。但我們的共識是,「拳打腳踢」並非失實陳述,亦不能接受直至接近午間新聞,才對事件怎樣發生,加上一句描述。期間近五小時,有關畫面的旁述一直從缺。這不但使報道忽然變得不完整,同時也反映了管理層對原來之報道並不信任,對此我們感到極度不安,也實在無法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