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兩名男警員涉嫌於2021年分別與一名15歲女童非法性交和煽惑她作出猥褻行為,二人在保釋期間再涉嫌提出以10萬元來換取女童不出庭作證,早前遭撤銷保釋及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二人今(14日)於區域法院認罪,案情指女童主動致電首被告,稱仍然喜歡他,故不會出庭指證他;首被告進而提出給予女童10萬元,以換取她不指證次被告。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批評,二人身為警員,不但沒有防止罪行,反而以身試法,並企圖掩飾原本的控罪,他們的作為令警隊蒙羞。考慮案情、加刑因素及二人認罪等,李官判二人監禁14個月。
姚燕武(現29歲,報稱公務員)和吳星熠(現28歲,報稱公務員)承認一項「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經控辯雙方協商,雙方同意首被告另面對的一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作為」罪,以及次被告另面對的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則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
案情指女童致電首被告 稱不會出庭指證他 首被告進而提出以10萬元換取不指證次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