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中共與英政府的政治角力下,港人被棄之如履,平白被奪去一代人的自決權利,扼殺一代人的生活,葬送一代人的未來。適時呼喊「民主回歸」的港人,三十年間都親眼見證香港在中共威脅之下的不堪墜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徒成任人踐踏的口號,《基本法》淪為可隨意扭曲的廢紙。當年的退讓葬送了港人三十載的時光,誰能否認「妥協」致使民主進程歷年只得寸進,誰能否認「妥協」致使中共變本加厲予取予携?
此時此刻,我們已無從再退。《基本法》載本港行政長官選舉「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大律師公會公開質問港府,香港的民主路是否已走到盡頭,2017年後,政制仍是否有改變空間,抑或今次,已然「最終」?
迴避「最終」問題 顯是世紀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