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本網調查發現,城規會委員30名非官方委員中,有三分之一即十名城規會委員,在獲委任超過四個月後,仍然未提供最新的利益登記冊供市民查閱,令新一屆城規會已通過的項目合法性成疑。城規會秘書處更疑誤導市民,將去屆委員遞交的利益登記冊資料,放入新一屆的利益登記冊,當成是新增資料提供給市民。
● 逾期近3個月仍未登記利益
城規會乃法定機構,委員全由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審議全香港大部份涉及改劃及改建的地產項目。城規會有一套利益申報機制,規定城規會委員須在獲委任1個月內,填妥利益申報表並供公眾查閱。然本網調查發現,目前仍有三分之一委員,在獲委任近四個月後仍然未提供最新的利益登記冊供市民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