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項有關公共小巴的政策建議出爐:分別是政府考慮將現時公共小巴的座位上限,由16個加至19個;及政府研究引入低地台小巴服務。
一直以來,本組均批評現時公共交通服務的規管方向及政策過時,而公共小巴服務,便是我們團體在這方面的討論中,其中一個相當關注的議題。政府於2016年6月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遞交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專題研究——角色定位檢視》文件當中,建議增加小巴座位上限3個至19個。
我們認為,在目前情況下,小巴行業的經營模式已不可持續,最主要原因,是如何在維持合理車資水平的情況下,既能提供一個為從業員提供合理收入,而營運商又可得到合理回報的經營環境。今次當局讓步,允許小巴增加三個座位,客觀而言,自然可令公共小巴行業得以苟延殘喘多一段時間。但對於改善乘客候車時間,或改善營辦商經營環境,則可謂杯水車薪。
筆者早前有幸與個別的小巴營辦商,討論小巴經營的問題。在會面中,筆者直截了當地向對方詢問將個別乘客量高的小巴路線轉為巴士經營的看法,對方表示非常贊同,但希望繼續由他們經營。
這顯示現時運輸政策的一大問題:抑善揚惡!
近年不時都有巴士公司叫苦連天,指路線經營虧損,希望將個別路線交於專線小巴繼續行走,但不論是政府、區議會、不同的地區人仕等,都會對有關建議不表同意,認為巴士公司有一定的社會責任經營一些不可替代的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