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註: 這是2014年9月22日刊登於南華早報的文章,原題為 “Hong Kong's buildings should be generating electricity, not using it” . 講述香港應該想辦法把能源節約起來,更要設想如何利用可再生能源。
我們於今年的5月份曾經於政府的未來發電燃料組合諮詢提交意見,要求政府積極發展節能及小型/社區式的可再生能源, 來拒絕與內地聯網,還香港市民能源自主,見:http://goo.gl/SJsucS 。
可 惜,在5月12日的諮詢會上,不論在場朋友講述的理據多有力。環保局局長黃錦星先生最後的回應卻說,他自己在大廈設計的行業廿多年的經驗,香港的可再生能源是不可以做到兩位數字(超過10%)的比例。事實上,政府在再生能源的研究只有機電署2002年發表報告,緃使內容保守,指香港可再生能源的發電目標為: 2012年可以滿足全年用電量的百分之一; 2017年可以滿足百分之二; 2022年滿足百分之三。但,十二年之後的今天,也見不到政府把機電署建議的內容有實行出來,因此,我們不見得政府有發展再生能源的幹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