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不同豬!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
類似的論述,都是訴諸「狗」這個物種的特性,包括易被馴服,易與人類建立感情等等,甚至搬出人類學的理論——有人類學者指出犬類(狼、狗)是在新石器時代被人類用肉餵食的方式馴服、失去了狂野的獸性。不受馴服的則被殺死,讓「接受馴服」基因得以一代傳一代,成為人類的夥伴,幫助打獵等等。
但請注意一點,以上所有理論都只是研究狗與人之間的關系可以有多麼密切,都只是從「側面」的角度,甚至煽情地搬出甚麼「狗狗在天堂說的話」,將吃狗肉的人妖魔化,將狗肉定性為不道德。然而,卻沒有正面回答到當中所涉及的道德問題,也沒有清楚說明所用的道德標準。即「為甚麼所有人都不應該吃狗肉?」的因由。
無可否認,把狗當為朋友、夥伴的人,固然不會吃狗肉,如同我們在正常情況下也不會吃人肉一樣。但對於不把狗當為朋友、夥伴的人,為甚麼他們要跟著這些標準呢?筆者認為社會大眾、以至政府,根本沒有監管公民的飲食習慣的權利,甚至有點用主流價值「冷虐待」其他價值觀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