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7.21元朗站事件中,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6男被控暴動罪,控辯雙方今(20日)於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辯方指,白衣人是有備而來的挑釁者,若然他們真的相信有人進入元朗「攪事」,應該交由警方處理,「唔係自己出嚟,唔係可以好似軍政府咁,劃定一個地區有宵禁令。香港係文明社會,絕對唔可以有一班人咁樣」。辯方亦強調,案發時被告手無寸鐵,他們射水是合法自衛,目的為保護自己及他人,希望減低白衣人的攻擊力。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裁決,除林卓廷外,其餘被告繼續保釋。
辯方:白衣人「唔係可以好似軍政府咁」、第二被告為自衛而射水
辯方繼續進行陳詞。代表第二被告庾家豪的大律師李百秋指,白衣人是有備而來的挑釁者,最先作出攻擊及暴力威脅,他們以黑社會方式行事,情緒高漲並手持武器。對於控方指被告沒有理會白衣人「保衛家園」的訴求,辯方認為白衣人起初沒有表明要求市民離開,而且白衣人態度兇惡,市民沒有膽量出閘,「憑咩基礎,可以停止香港市民合法地出入一個地方呢?」。辯方亦指,在公共交通設施發生如此大規模的襲擊,是2019年之前沒有出現過的,「驚嚇程度係史無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