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在香港討論學術自由的時候,部分人提出以下的觀點:
• 「學術自由可以用作任意罵人,任意用粗言穢語,甚至編做故事詆毀人家」。
• 「學術自由的目的不在於保護學者,不能用作為保護傘,以研究結果為名,宣揚種族仇恨或煽動暴亂,甚至一剎那毁滅地球」。
上述似是而非,甚至是無中生有的論點,源自於部分人根本不知道何謂「學術自由」,又或者某些人因為個人喜惡或政治需要,進而攻擊及排擠某些觀點或視角,然後提出「學術自由不是絕對」的論點,旨在於令某些觀點「合理地」消失。事實上,部分政治敏感的議題,包括「國家應否存在?」、「被壓迫的人民應否推翻政權?」、「被壓迫的民族應否脫離宗主國爭取獨立?」、「政府應否統治人民?」是政治哲學及歷史課裡經常討論的問題。
事實上,將做學術及發表意見等同於潑婦罵街,或無的放矢,是刻意無視做學問或學術的過程中,無論是站在哪一方立場面向,或哪一種研究方法,必須恪守道德操守的原則:包括根據搜集得來的資料推論;保護提供資料人士的身份;任何的論點必須有紥實及真實的證據支持,否則無法發表。所以宣稱用「學術自由」去傷害別人及威脅政權,此觀點根本站不住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