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警方在過去三個月於全港各區多次施放催淚彈,至今已超過2000枚,部分更散落民居,街舖及公共場所。為數40人的化學工程師組成團隊,落區研究催淚彈物質的殘留情況,發現物質可以殘留達3星期,影響範圍更可與衝突現場相距250米,他們促警方「源頭減廢」,不要使用過期催淚彈及在室內及非空曠地方發射催淚彈。
化學工程師代表李浩基表示,在過去三個星期,團隊走訪發生警民衝突的地區,包括金鐘、上環、西營盤、九龍灣、深水埗及荃灣,採集超過200個樣本,以含溶濟的抹布採取物件表面塵埃樣本,分析催淚煙內化學物質CS在社區殘留的問題。他強調研究團隊未能購買催淚彈物質的樣本作對照,未能測試殘留物質中的濃度,只會反映物質殘留在社區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