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曾參與處理年初一旺角騷亂的4名警員及15個單位獲頒發「警務處處長嘉獎」,當中包括當晚對天開槍的交通警。有人權組織批評警方做法屬政治決定,嘉許只會令警民關係更惡劣,呼籲當局應先作獨立調查,並盡快提交相關報告。
在年初一晚凌晨,本土民主前線成員和其他示威人士和警察爆發嚴重衝突。凌晨2時,雙方衝突升級,警察的防線轉向亞皆老街方向推進,其間曾多次施放胡椒噴霧,多名示威者被推倒。一名交通警其後更對天開槍,鳴槍警告示威人士停止再衝擊。
民權觀察指頒獎激化警民矛盾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對獨媒指,警察使用槍械屬於致命武力,一旦使用必須有明確目標、在生命受威脅及別無辦法時才可使用。他強調,如果當時開槍的目的是作警告,則屬不恰當的做法,指對天開槍容易傷及無辜人士。
王浩賢又提到,警察沒有妥善處理警民關係,卻只想透過頒獎提升內部士氣,只會激化雙方矛盾,有機會令日後發生的衝突更趨激烈。
羅沃啟促按國際慣例作獨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