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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記協早前入稟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定勝訴,即警員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並以行動呼號代替的方式不符合《人權法》。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早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見記者,表示在和律政處研究判詞後將作出上訴,稱在上訴完成前暫停使用行動呼號,仍然死撐「每個行動呼號獨一無二」。
在見記者時,鄧炳強兩度稱,每個行動呼號均獨一無二,任何時間的行動呼號號碼均能百份百將警員身份作辨認。對於投訴警察機制同被指不符合《人權法》,鄧炳強同表明會上訴,稱由於涉及監警會和保安局,將會和相關部門討論。
記者問會否「帶返委任證」 又賴個別事件
記者質疑,有媒體拍攝到行動呼號重複的情況,法庭判詞同指出該現像。記者問到,在上訴期間,會否先「帶返委任證」,鄧炳強繼續「唔認輸」,強調每個行動呼號均為獨一無二,如有重複必然是個別事件出現問題,「如果真係有,一定會調查。」他又「溫馨提示」記者稱,因為有超過3,000名警員和家屬遭起底,所以才轉為使用行動呼號。
(獨媒報導)警察學院今早舉行結業會操,兩名前職業運動員以督察畢業,並獲得優異表現的獎項,包括前壁球運動員歐詠芝。作為理大校友,歐詠芝接受傳媒訪問時被問到對理大圍城的看法,狂稱只會「抱住中立的態度」
歐詠芝為督察班第659期畢業,獲得榮譽警棍。她今年31歲,在理工大學管理學畢業,去年更獲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頒發榮譽勳章。
歐詠芝:交俾法律界決定
在見記者時,記者已問及去年反送中運動理大圍城事件,歐詠芝表示「交俾法律界決定」,相信對方會保持中立和不偏不倚。記者及後多次追問,作為理大校友對母校的看法,歐詠芝只表示,在看到新聞時感到混亂,又稱校園需時間修復,感謝教職員的努力。她提到,自己當時並不在香港和校內,只會抱住中立的態度。
(獨媒報導)今年2月曾遭警暴的越南裔露宿者黎民十(阿十),上月初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被發現以長褲纏頸「自殺」,送院後死亡。阿十的追思禮拜昨(11月20日)於九龍殯儀館舉行,由一直探訪及協助他的林國璋牧師主持,近百名越南同鄉與市民出席悼念。林國璋在會上分享,阿十沉默寡言但樂於服侍他人,曾主動為他鋪床撥扇。阿十的同鄉則分享,當年由難民營遷到通州街橋底露宿,至今30多年,與阿十情同兄弟,不相信他會自殺,「(得知死訊後)個心好似哽住哽住」,「希望有一日會搵到真相」。
阿十的靈堂內外有來自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張超雄及越南同鄉的花牌,寫有「主懷安息」。前來悼念的同鄉及市民坐滿靈堂,有人更需站到靈堂外。追思禮拜開始時先奏樂,其後阿十靈柩進場,會眾默哀並唱詩紀念。
(獨媒報導)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在去年5月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期間,通宵留守立法會抗議,並涉於示威區搶去親中組織「保衛香港運動」(下稱保港)成員的國旗。鍾否認侮辱國旗及參與非法集結罪,案件今(20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反對鍾的招認口供和警員補錄記事冊呈堂,今傳召拘捕鍾的警員作供,他供稱案發後一星期到達鍾的住所,鍾在警誡下承認「用力扯支旗落嚟,泵喺地下」。惟辯方稱警員沒有作出警誡,又拒絕讓鍾在律師的陪同下搜屋。裁判官黃雅茵最終批准相關招認呈堂,又裁定表面證供成立,鍾翰林透過律師表示選擇作供,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續審。
鍾翰林(19歲)因涉違反《國安法》被起訴,該案上月尾提堂後,鍾始還柙,今日被解往法院應訊。律政司派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負責此案。
中區重案組警員15463龍子健供稱,去年5月22日早上約7時45分,到達鍾翰林位於元朗的住所拍門,不久後鍾應門,龍隨即表明警員身份,在警誡下,鍾稱:「嗰度係示威區,唔應該有嘢突出嚟,我就用力扯支旗落嚟,泵喺地下。」
(獨媒報導)香港電台早前將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的試用期延長120天,並重啟涉及她在去年7月至11月出席政府記者會表現的調查。前港台節目及製作人員工會主席麥麗貞今午到申訴專員公署遞交投訴信,指重啟調查涉大量人力調配,質疑港台行政失當;她又憂慮「重啟調查」先例一開,會引來傳媒界「寒蟬效應」,或令記者未能繼續無懼發聲。
指重啟調查涉大量人力調配 管方未直接會見利君雅屬不尊重
麥麗貞指,港台首次向利君雅進行調查時是由廣播處長執行處理,已判定投訴不成立,其後重啟調查已構成錯誤程序,質疑做法是否依據公務員體制既有的投訴程序來判定、首次的調查結果和理據是否會因此被推翻等。她又指,重啟調查程序需涉及港台多名高層的人力調配,無疑會妨礙港台的正常運作和資源運用,足以構成行政失當。
她又提到,是次重啟利君雅調查一事,管方並未直接會見利君雅和諮詢她本人的意見,而是尋找其他員工來處理,不滿指「呢個行為係忽略員工嘅個人感受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