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和復活同被稱作「事件」。對於事件,有人不信,有人為之付上生死捍衛。事件被稱為事件,是因它與一般生活可預視之一切有所不同。就是因為它夠突兀,我們不能以一般理路來明白掌握。也因它超過我們的想像,我們需要以信心來導引出新的知識以解釋它(faith seeks understanding)。
不信的人的不信,可能是因為收了錢,可能是無知,亦有可能是不能接受超越常理的事可以發生。他們可能是基於心血少,又或是,他們愛活在不思考的生活裏,被長久的教條馴順了。
事件的重要,要求信任以及投身,而不在於它有沒有被巨細無遺地記錄下來。歷史事實固然重要,但作為事件,其實與你如何確認及投入一種認信更加有關。六四、復活,共同分享的應是對穿越絕望的想像。
聖經馬太福音記載了耶穌被釘死之後,有猶太的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向彼拉多要求派人看守墳墓的片段。其中說到這些猶太宗教領袖記起耶穌曾說自己死後三天復活的事,他們恐怕耶穌的門徒把其屍首偷走,然後到處造謠,說耶穌已經復活,令往後的影響力比耶穌生前的更大。他們的疑慮被記載下來是十分有意思的事。因為耶穌死了,象徵著一場動盪的運動結束。而宗教領袖的顧慮,其實是政治性的,為使事情不再有後續。這是對運動之後的考量。
一切的運動之後,接著都是對運動的批判及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