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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文章

建築、實驗美學與革命的年代:重訪包浩斯激進起源

文:陳柏謙


“在德劭(Dessau)的經驗告訴我們:一所旨在教導社會主義建築的「紅色包浩斯(Red Bauhaus)」,在資本主義社會的條件下是不可能存在的。”1 Hannes

只要提到現代設計、建築與工藝,包浩斯(Bauhaus) 一詞似乎已經成為現代主義與現代性的代名詞。即便不是唯一,包浩斯大概也是二十世紀建築設計運動史最廣為人知的一個章節。去年以九五歲高齡謝世;英語世界最有影響力的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之一的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在他著名二十世紀史《極端的年代》中,這麼形容過這所學校:「與包浩斯有關的藝術界人士,說來彷彿在讀由萊茵河至烏拉爾山之間的高等藝術名人錄」。

十六個月,是以無數血淚換來的

順天邨虐貓案,兩名被告判囚十六個月,大家好像額首稱慶。畢竟,這是有史以來判得最重的虐待動物案件。2012年九月,唐狗被縱火燒至重傷,被告囚八個月;2008年,懷孕黃麂被醉漢打死,判監半年。如今順天邨一案判刑超過一年,算是重罰——雖然,虐待動物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年與罰款二十萬。

說起來,動保人士好像「報仇者聯盟」,總是嚷著要重罰,愈重愈好。事實是,生命本來無可替代與抵償;要求重判,固然有「善惡到頭終有報」之快,也是向公眾發出嚴正信息:虐待動物不容於社會,必受公義之審判。如果能在監禁以外,讓犯人接受強制的心理輔導、教育,讓他真正明白生命的價值,那就更好。

有記者問我:既然今次案件重判,那是否表示現行機制已經足夠,無須成立動物警察﹖我說當然不是,順天邨此案引起議論,警方高調派四十人到現場搜證調查;但試問,有幾多宗虐待案,得到同樣重視﹖幾多死在夜半冷巷中的,連落案的機會也沒有﹖難道每次都要市民大吵大嚷,才能喚來警方關注﹖只有一個穩定的機制,才能真正保障社區動物的安全,而不是靠市民吵鬧與個別警員的憐憫。更不要忘記,荃灣醉漢勒死貓,還有與順天邨案同日判刑的老漢毒死唐狗案,各被告的判監仍不過分別是半年和兩個月。我們的社會不是沒有進步;只是,路依然漫長。

中國電視劇戰場

文:劉定堅

2013年匆匆已過,跟香港一台獨大徹底相反的國內電視劇市場,越來越競爭激烈,由於政府打壓諜戰、宮廷劇,規限必須集中播出現代背景作品,因而大量時裝家庭倫理、感情、愛情劇應運而生,全年收視最高首三位分別是《咱們結婚吧》《有你才幸福》《百萬新娘2愛無悔》,清一色時裝愛情。與此同時歷史正劇及各種續集幾近全軍覆沒,觀眾顯得非常抗拒,相信令不少老創作人及愛吃老本的製作人極為苦惱!

國內生活的朋友,都習慣拿著搖控器按個不亦樂乎,數十個衛星台讓大家看個飽。經多年慘烈廝殺後,中央一台、湖南台及江蘇台三足鼎立,佔據約70%收視。一線演員方面,被香港藝人劉凱威私有化的楊冪,高踞人氣榜首。

市場龐大的國內電視劇,因為收視率升跌直接影響廣告收益,每間電視台都設立購劇部,收集大量數據及招聘專業人才,從眾多製作公司中挑選好劇播出。黃金檔播出的劇集,成本一般都不少於每集150萬,整輯以40集計,投資額便高達6千萬,如此資金密集的單一項目,投資者如何能保障自己呢?國內的方法非常簡單,把大家的利益、損失都一起綑綁,好與壞都一起承擔!

最後的40+

2003年2月21日,這是Michael Jordan 40歲生日後的第4天,這年是他在巫師隊出戰的第二個賽季,也是他籃球生涯的最後一年,雖然當時的NBA已經不再是他的時代,他也無需要再做什麼去證明自己。不過就在這天迎戰籃網隊的晚上,他還是要在生涯最後階段為自己的籃球履歷再寫上一則故事。

再強的運動員也敵不過年齡,對方已經不會再對當時的Michael Jordan作出針對性的防守,也很少會對他進行包夾,這天籃網隊亦一樣,決定派上Richard Jefferson一對一防守他,當時的Jefferson仍然年青力壯,體能及彈力也很優秀,看上去游刃有餘。不過Michael Jordan硬是讓他渡過了難堪的一晚,這天晚上他拿下了43分。

甫開賽Michael Jordan便展現不俗的狀態,借著一個單擋跑到罰球線射球先拿下2分,接下來又成功擺脫了Jefferson上籃,包辦球隊前2個入球。還在一次成功抄截後,帶球直奔向前雙手入樽,這一球讓所有人看得出他有多想贏得這場比賽。當時巫師已經在前4場比賽中輸掉了3場,要讓球隊進入季後賽,他們不能放過餘下的每一場比賽,Jordan以行動表現了這一點,他的求勝心仍然像年輕時一樣。

宗教狂熱心魔搬走了他們的良知──駁斥蔡志森與關啟文

被本地許多民主支持者稱為「道德塔利班」的明光社,其兩個頭目──蔡志森與關啟文最近分別撰文批評平機會主席周一嶽的同志平權言論[1]。明光社的一干人等,常常說他們憑良心反對同志平權;然而,了解他們的人都知道,他們的看法只是出於極端的宗教狂熱,與良知毫無關係;或者說,他們的觀觀點只是埋沒良知的妄語。本文一併反駁他們歧視同志的盲辯,以反駁蔡志森的文章為主,關啟文的文章最後才順道辯破。

一 對美國最高法院裁決陽奉陰違及扭曲

明光社雖然是基督教團體,但與一般基督教團體不同,是他們都是宗教狂熱者,將他們信奉的宗教看成至高無上,可以凌駕一切;故此,他們將道德看成只是宗教的附庸,對人權、自由等道德內涵只會依他們對教義的看法予取予奪。對他們來說,民主、法治等普世價值若與他們所理解的宗教教條不符,他們便會盲目反對,甚至動輒批評歐美等先進民主國家。因此,筆者對蔡志森在文章中認同和引用了美國最高法院的平權裁決最初感到奇怪。但看過他的論點後,才恍然大悟──他只是表面說美國最高法院的平權裁決「有一定參考價值」,實際上,他故意扭曲了後者的意義而誤導公眾。

專訪動保專員麥志豪:順天邨虐貓案判刑顯社會進步

(獨媒特約報導)2012年順天邨流浪貓Miu Miu被4名青年「當波踢」,當場吐血及下半身癱瘓,最後需人道毀滅。其中兩名男被告今日被判入獄16個月,判刑為香港虐畜案例中最重。「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召集人麥志豪接受獨媒專訪,表示法庭的判決標示了香港社會的進步。

問:獨媒記者 麥:麥志豪

問:你認為今次法庭的判刑重嗎?

麥:公眾一般認為判刑重,因為過往案例最高判罰是監禁8個月,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刑罰是監禁3年,在這個框架下,自然會覺得判刑入獄16個月算是重罰。若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理解便會不一樣。而我個人認為,判罰從監禁8個月大增至16個月,是很大的進步。刑罰增加了一倍,對社會的阻嚇力也倍增。

問:為甚麼你認為這次判刑是難得的進步?

麥:我很佩服法官的勇氣,因為一般法官決定判刑時,都會盡量避免與案例有太大偏差。今次法官參考的案例,屯門燒狗案和荃灣醉漢勒死小貓案,分別判囚8個月及7個月;法官最終判囚16個月,刑罰比案例多一倍,令人意想不到。

問:判決對司法制度有何啟示?

反指聾人未要求翻譯 平機會失職忽視弱勢需要

(獨媒特約報導)上星期五(12月27日),聾人到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電視新聞不設手語,剝奪聾人權利,平機會未有為會面預準手語翻譯員,被質疑帶頭歧視聾人。平機會事後回覆獨媒記者查詢,迴避歧視指控,反指聾人未有於事前要求翻譯。協助聾人遞交投訴的街坊工友服務處黃潤達批評,平機會的回應反映其思維落後,沒有履行職責,忽視殘障人士需要。參與申訴的聾人團體「龍耳」總幹事萬雪容認為,事件突顯香港缺乏健全的手語翻譯制度。

投訴人於會面前一星期已通知平機會,聾人會前來提出申訴。惟正式會面時,一眾聾人發現平機會未有安排翻譯員協助雙方溝通,深感不受尊重。平機會於是臨時請來一名手語翻譯員,但在場聾人聚多,一名翻譯不能兼顧多方發言,而且有聾人表示不明白該翻譯員的手語,結果需要陪伴投訴人前來的健聽朋友加入協助翻譯。

平機會失職 未主動了解弱勢需要

事後平機會回覆記者,表示投訴人未有於約定會面時提出需要安排手語翻譯,因此平機會只會按現場需要作出有關安排;而會面當日,投訴人的朋友懂得手語翻譯,認為雙方溝通並沒有出現困難。

梁振英鬼崇出席美荷樓開幕記

編按:2013年12月20日,梁振英到由香港青年旅舍協會管理的美荷樓主持開幕,美荷樓外如戒嚴,住客也不獲通知梁振英到場,作者指當局是「防民如賊」。

是咁的,話說今日(2013年12月20日)我下午1時左右要去深水埗 YHA 美荷樓青年旅舍,跟我的外國朋友見面和開會,我朋友是今天早上的 flight,預計今天下午1時到。

1時左右我打電話俾我個 friend 佢無聽接聽,估佢可能無開電話。之後我打左幾次去 YHA 美荷樓 front desk 都無人聽, 我都唔知個 friend check-in 左未。

大約1時20分去到美荷樓附近白田街和巴域街的十字路口。開始見到一班警察和數個人站在那裡。我繼續行上去,忽然有個著西裝的亞叔問我有無證件。

我問:「你要check咩證件?你係警察?」佢話佢唔係,咁我梗係唔俾話抑係佢叫警察過來,之後個保安搵左個 YHA 職員過來,個職員話我地有活動(但佢無交代咩活動 ,附近亦無 banner 或者任何野睇到話 YHA 美荷樓開幕,我係事後先知),我話 : 「我約左朋友在美荷樓,佢來住的,呢度係條街,你地憑咩係度叫保安c heck 人證件。」

我之後再講我朋友的姓氏同來自邊個國家, 話佢知我地約左係入面等。

插幡

唔知點解我對擺檔呢家野真係特別大感覺。

晚上插幡時,遇到一班年輕人。咁佢地話申請左某地方,我話,聽講有另外一檔會係度起壇。但斷估佢地唔會讓/讓唔到俾你喎, 因人地一早吹左雞係嗰度集合。咁擺檔既野每個位都會有同人撞,都係要互相協調。

咁佢唔知點好,話,「咁咪即係鬥早?」

我話,「現實上,唉多多少少係啦。但我作為社運仔,唔覺得應該係咁樣。」

我希望佢會諗到一d野。佢諗左一兩秒,話,「唔,係應該睇下邊個效用大d。」

我話,「唔係效用,而係團體之間有咩需要。各取所需囉可以話。如果人地團體有需要咪互相讓下囉。」

只可惜大家都要插幡,對話的 flow 就此中斷。

其實我想再講,講效用,如果講既係「在主流社會有 say」,咁我諗起既會係呢個團體更有條件去讓下人,而唔是要霸多幾檔/霸大d個位的。因為大家都應該知道,籌款/宣傳既機會,越大既平台係越多,d細檔,唔似人地黃洋達咁撚多野撈,就真係可能係很依賴過時過節擺檔的。

「三跑」效益成疑割裂環保轉視線

文:周月翔

由三個團體組成的「社會代價及回報評估小組」( 「研究小組」),以香港興建第三條跑道項目為例,示範如何以社會代價及回報評估的方法,協助制訂交通基建政策。早前公布研究的初期評估,主要是關於碳足跡計算;研究得到機場管理局關注,機管局建築工程執行總監蔡新榮撰文《打造「綠色」三跑道系統》(下稱「蔡文」,刊12 月17 日《信報》)回應。因應當中的論述, 「研究小組」認為有誤解之處,藉此文稍作回應。

「蔡文」開宗明義雖提到「打造『綠色』三跑道系統」,內文卻指「全球性的碳排放影響,不應亦不適宜與三跑道系統對本地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作比較」。

鄰避態度實不可取

眾所周知,氣候變化是全球性的環境問題,沒有地方能獨善其身。水位上升、極端天氣帶來的災害及引致的經濟損失, 「研究小組」早前的文章已有詳細的分析(可參閱《信報》11 月17、12 月10 日文章)。在評估大型基建項目時,把項目可能引致的社會效益和社會成本與經濟效益和經濟成本一併考慮,是國際通用的做法,尤其在較發達和先進的地區。赤鱲角作為一個世界級機場,跟隨國際慣例和先進地區做法,應是理所當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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