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者居住悉尼四年,於1998年底回流香港,並於99年初回到母校(港大)工作。適逢政府大力推行教育改革,我出席了不少有關的研討會,對改革提出的「樂(於學習)、善(於溝通)、勇(於承擔)、敢(於創新)」和「拔尖補底、拆牆鬆縛」等理想甚為讚同,對於政府銳意推行「文、理互通」的通識教育,更是感到萬分雀躍。
然而,後來得悉在新高中學制的課程裡,語文和數學之外的科目都被列為選修科,而文理互通的責任被放到一個叫「通識」的必修科身上。我是大為不滿。到2005年讀到有關這一科目的官方描述時,我更是憤怒莫名,並即時寫了一篇叫〈有關通識教育的深層思考〉的文章,先後寄給教育局及投稿至明報的「事實與意見」專欄。文章於05年7月20日見報,增潤後被我收錄到《浩哉新宇宙》一書之中。(請參閱〈有關通識教育的深層思考〉一文)
這個科目終於在2009年啟教,並已歷經兩屆公開試。社會上有關「吹水利弊」的爭論亦大至平息。但就筆者看來,環繞著這個科目的「戰事」才正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