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樂迷,地下樂迷。」
這原本是這文章的標題。
出於眾多原因考慮,這標題還是給改了。
不過,標題怎樣也不是最重要,我還是想借原本的標題,簡單說一下。
這裡把樂迷分成兩類,是因兩者在本文中的定位有所不同——而事實上,兩者亦甚少有相互交流,甚至是相互敵視。當然,在今天千絲萬縷的的互動社會之中,我們難以以單單兩詞把全港樂迷分成兩類;但為了方便討論,請容我就膚淺直接地把香港樂迷分成上述兩類。
這裡指的「香港樂迷」,是那些對香港地面主流樂壇的追隨者。對此,「地下樂迷」通常嗤之以鼻,多以「過於商業」為經,「井底之蛙」為緯,對前者大肆批判,認 定只有地下音樂,才是世界音樂的真理。至於這裡指的「地下樂迷」,自然也就不明自曉,是指一眾在維繫著獨立音樂生態圈的好樂之人。後者的組成者沒有前者的廣泛,band仔和社運人士往往佔了最多數,形成一個獨立於主流音樂圈之外的次文化圈。 (當然,「主」﹑「次」之分其實也相當含糊,容易引起爭論)對於地下樂迷,香港樂迷老實地貫以一套白白的偏見,最主要來說,一個「嘈」字在他們的眼裡,往 往可以涵蓋地下音樂界的萬千韻律,一句「壞」可處決整個地下音樂的圈子;最後,流於寡聞與無學,前者往往被眼前單一而畸型的樂壇所完全蒙蔽和局促了。
但這裡有一個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