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特約報導)旺角年初一晚騷亂,37名被告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當中36人被控暴動罪,其中報稱無業的27歲女被告譚曉彤,被改控參與非法集結。控方申請押後聆訊至4月7日,等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全部獲准保釋,金額為五百至一萬港元不等,期間不能進入旺角,範圍包括花園街、旺角道、上海街、登打士街。
數名被告之代表律師於庭上投訴,警方以較輕罪名引導被告招認、阻撓被告入睡影響其口供、扣留期間以武力威嚇等。
案件押至4月7日 被告禁足旺角
37名被告為34男3女,年齡由17至70歲,其中13人報稱無業,另有7名學生,包括1名中學生,以及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候選人梁天琦。控方指示威者以自制武器如盾牌衝擊警方防線,並向警察投擲垃圾桶等,又指當晚共10處地方起火,有89名警員受傷。
控方申請押後聆訊至4月7日,等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擔保,條件為交出現金,並遵守因公眾安全而判旺角禁足令,範圍包括花園街、旺角道、上海街、登打士街。